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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唇槍舌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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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樓街距離開封府衙不遠,在包拯喝完一杯茶時,書令使和對方的夥計已經回來了。

書令使手拿著一隻大盒子,裡面是厚厚一本登記簿,旁邊還有四份關撲底單,這名書令使很精明,順便將已經兌付的五兩銀子的那張底單也一併取來了。

書令使低聲對包拯道:「他們東主讓我轉告少尹,他說此案涉及貴妃的顏面,請少尹注意這一點。」

包拯冷笑一聲,動不動把貴妃搬出來,張家是這個德性,張堯佐是這種人,他兄弟也是一樣,他們卻忘了,包拯是什麼人?

包拯把四份單子攤開,和手原告的四張單子進行對,四份底單都是押注一貫錢,押汴梁縣張秋奪得童子試第一,顯然都沒有押,賭客自然也不會來了,四份底單都蓋了未的印章。

由於對方的四份單子是底單,而原告的四份單子是正單,格式不一樣,紙張也不一樣,筆跡也不一樣。

當然,這正好證明底單和正單不是一份單子,不是原告造假,是被告造了假。

包拯又將已經兌付的五兩銀子的底單拿出來對。

一對看出一些端倪了,紙張不一樣,雖然都是黃麻紙,但已兌換那張底單的紙張略有點發黃,有點舊了,而這四張底單紙張較新,印刷體都是一樣,都是同一個板子,號是用手寫去,字跡雖然很像,但還是能看出不是一個人所寫。

包拯又將四份原告的正單和五兩銀子的底單對,完全是一樣,紙張相同,筆跡也一致。

包拯冷笑一聲,又翻了翻記錄薄,他發現這本厚厚的記錄薄的裝訂細麻繩居然是新的,而記錄簿已經很久了,說明這本記錄簿被拆開過,再找到登記的兩頁紙,也是較新,和前後都不太一樣。

包拯一拍驚堂木,對吳大掌柜厲聲道:「你的四份底單和記錄簿分明是偽造,不是原件,你當本官看不出來嗎?」

吳大掌柜一時語塞,旁邊王訟師卻不慌不忙道:「大官人覺得底單不符,是因為原單子已經銷毀,但官府需要它,所以才臨時補做四張。」

吳大掌柜連忙點頭,「確實如此,這些沒有用的單子我們都會及時銷毀,因為單子太多,留著它們非常礙事,所以不會保留。」

「那為什麼這張不銷毀呢?」包拯揚了揚五兩銀子那張底單。

王訟師笑道:「這是獎單子,當然要保留,這是一般關撲店的慣例,吳掌柜,我說得沒錯吧!」

吳大掌柜連忙道:「正是這個原因,原單子確實已經被我們銷毀了,這份獎保留三個月後也要銷毀,關撲店都是這樣。」

郭頌師在一旁道:「既然你們也拿不出證據,為什麼一口咬定我們這四份單子是假的?」

王訟師得意一笑,「關撲店當然認為你們的單子是假冒,你們也認為我們是假冒,既然雙方各執一詞,你們可有證人?拿出證人來,說不定你們能翻盤。」

這時,堂外傳來一聲爽朗的大笑,「很不幸,我可以替原告作證!」

一個穿著白色錦袍的年輕人拿著摺扇不慌不忙走進了大堂,後面跟著范寧,明仁大喜,范寧真把這個姓曹的太學生找來了。

包拯看見這個太學生一下子愣住了,年輕男子向包拯眨眨眼,示意包拯不要泄露自己的身份。

包拯看了一眼他身後的范寧,心著實好笑,看來范寧也不知道這位年輕人是誰,半晌才他才笑著問道:「衙內怎麼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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