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太厲害(2/2)
「收。」
萬華大喝一聲,便是收回了長槍,隊員們也是紛紛將刺進土匪身體裡的長槍一下抽了出來,
「啊,,」「啊,,,」
這震天動地的喊叫聲是讓人心驚,還有那血劍四射的場面是甚為恐怖,他們都是站立不穩,躺在地上打滾,臉上是痛苦無比。
看著這樣的場面,後面那些土匪是肝膽俱裂,個個嚇得不敢上前,腳打哆嗦,有那不爭氣的甚至是嚇得也坐在了地上,不敢動彈。
萬華冷冷的看著他們,凡是與萬華目光接觸的土匪都是渾身一個激靈,只感覺被鬼盯上了一樣,渾身涼颼颼的,這今天真是碰見鬼了,誰能想到一群毛小子這麼能打!
在地上打滾的那些土匪很快都是一個個斃命,那高虎雖然還沒死,可是卻是比死了還難受,躺在地上不敢動,一動就是疼的叫天,不動也是疼的厲害,只恨自己怎麼不快些死掉,反正也是活不成了,早點死了也免得受這些痛苦。
萬華正要下命令在刺,這時卻是不知道那個羅羅大聲叫道:「快跑哦。」
眾人這才是反應過來,這些人還怎麼打?那不是找死嗎?誰也不是笨蛋,這時候不跑,難道留下來等死不成!一班羅羅是扭頭撒開腳丫子跑,只恨爹娘沒給自己多生兩條腿啊!
一眨眼功夫,就是跑的一個不剩,只留下湯山還站在那裡,這不是湯山不跑啊,聖人子弟嘛,逃跑也要有風度嘛,不能失了臉面,再加上有時候逃跑反而是死的更快,還不如不跑,反正自己是讀書人,一般人都是不會為難自己的,這種場面也是見得多了。
以前還有一次自己被土匪包圍,那頭領見自己是讀書人,又有功名在身,反而是拉著自己吃了一頓,最後求著自己給他寫了個牌匾,好吃好喝的又是招待了兩天,最後才依依不捨的送自己離開,
湯山看著萬華,看他不是個無知莽夫,想來是不會為難自己的。
這可不是湯山托大,這年頭文人的地位是非常高的,歷史上李自成成了氣候,手下有了十幾萬人,可是只要抓到個文人,哪怕他只是個秀才,那都是看的跟寶一樣的,可以毫不誇張的說,如果要給文人的地位什麼時候最高排個名次出來,大明朝一定可以進前三位的。
「大哥,追不追?」
國振,林虎他們都是對萬華問道。
萬華看著四下跑開的土匪,無所謂的笑了笑,說道:「有什麼追的,又不是什麼好打緊的人物,跑就跑了唄,順便也給咱們揚揚名,免得是個阿貓阿狗的就來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