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四十四章 律師的話(2/2)
胡仁藏很平淡的說道:「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而你們的行為已經觸犯這一條刑法。」
可以說,胡仁藏的語氣是非常輕的,但他的話,卻是非常有力度,讓鬧事的幾人,開始感覺到害怕。
接著,他繼續說道:「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破壞社會秩序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聽到要坐牢,這幾人的眼皮都不禁一跳,他們都被嚇到了,都沒有想到情況會這麼嚴重。
而後,胡仁藏看著孩子爸爸,繼續說道:「同時你還犯了敲詐勒索罪,對這位女士進行了敲詐和威脅,情況特別惡劣。」
或許是胡仁藏擔心他們聽不懂,又補充了一句:「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觸犯本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知情的人,聽到這些刑法,還真會被唬住。
不過,蘇逸知道這些刑法都是在情節較為嚴重的情況下,才會有這麼重的懲罰,一般情況下,最多也是賠禮道歉,並且賠償損失而已。
當然這是對普通人而言,以胡仁藏的本事,就算是黑也可以說成白的,而這件事本來就是占理的,胡仁藏更是可以把罪名加到最大,讓其受到最大的廚房。
所以,如果幾人還繼續胡攪蠻纏的話,胡仁藏是很樂意做這件事的。
超市經理走過來,說道:「這位先生,這件事是我們超市的內部事情,和你沒有關係。」
「不,我是代表當事人來的,將要起訴你。」胡仁藏說道。
聽到這句話,超市經理懵了,不知道自己做過什麼事情,便傻愣愣的問道:「起訴我,我有做什麼事情嗎?」
「你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我的當事人沒有違反超市規定的情況下,毫無緣由的讓他離開,並且是多次,這已經侵犯他應有的權益。」胡仁藏正聲說道。
這一來,超市經理啞口無言,已經不知道怎麼反駁。
就算超市經理的口才再好,又怎麼可能比得上專業的律師,遇到這種事情,也只能被牽著鼻子走,根本就不可能做什麼事情。
接著,鬧事的三人,開始過來求情了,他們已經開始害怕,生怕會被抓去坐牢。
對普通人來說,坐牢還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誰都不願意去牢獄走上一回的,就算是拘留所,也沒有人願意的。
這個男人還把孩子抓了過來,當著律師的面,直接打了孩子一巴掌,直接打在他的臉上,讓他嚎啕大哭起來,並且還衝走孩子罵個不停。
看來他們是想把所有的錯,都推在孩子的身上,想用孩子來博取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