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後勤問題(2/2)
1000套及膝棉甲要價16000兩,中標的是徽商張家。
要說徽商的確實力不俗,雖然安徽大部分已被清軍攻陷,但張家在全國各地的買賣卻依舊照常進行。尤其像棉甲這種軍用禁運品,張家竟有辦法從長江以北運到贛州來。
最後,這次招標的重頭戲,也就是承包龍衛軍後勤糧草供應的投標開始了。
說實話,起初這些商戶們對這個新概念的東西還有些不放心——招標通知上寫的是:應標商戶需全權負責龍衛軍糧草、馬料、飲水、藥材甚至燃料的供應。商戶要自備運輸車輛,全程跟隨軍隊出征,隨時將物資運送到後勤司指定地點。
這其中的風險還是非常大的。例如跟隨龍衛軍出征,中國人打仗最喜歡幹的事情就是劫糧草、燒糧草之類,也就是說一不小心這批物資就會灰飛煙滅。
另外明代可沒有什麼公路,運輸成本相當高,甚至會超過糧草本身的價格數倍。
直到朱琳渼表示,被敵軍劫持、損毀的糧草一經查實,費用由龍衛軍承擔八成。運輸費用按軍隊距離產糧區距離計算,走得越遠運費越高,並且會通知沿途州、縣給予一定的護送。
最重要的是,龍衛軍對後勤承包商以現銀結算!物資交付,立刻付錢。
要知道,按照明代的商業交易習慣,這種大宗交易通常要三個月之後才付款,甚至拖半年都是正常的。
能迅速回籠現銀,現銀便可以再拿去投資賺錢,這對商賈的吸引力無疑是巨大的。
實際上明代已經有了「開中法」——朝廷讓商人將糧草囤於指定地點以換取鹽引,商人再持引販鹽賺錢。只不過朱琳渼的辦法更徹底,也更能吸引商人。
最終有六家商戶投標承包龍衛軍後勤。中標的是韶州的趙記和贛州的甄家。
之所以要兩家供應商,一是為了保證在一家貨源出問題時能有另一家及時補充,二來可以通過多家分散採購來調控價格。
趙記和甄家很快和龍衛軍後勤司簽訂了契約。兩家分別承擔龍衛營六成和四成的後勤供應。
以後,他們必須按後勤司定的需求量將米、菜、肉、藥、碳等運送至距離軍營十里之內,送抵時間不得超過一天,遇雨雪地震等情況,可順延三至五天。
而龍衛軍的糧草則只能從他們兩家購買。兩家的糧草價格可以根據市價波動,但如果超過市價過多,龍衛軍有權終止合作。
當然,兩家的報價都比市面上的糧草貴了近七成,不過這其中包含有運輸費用。即便如此,比起近來龍南奸商出售菜、肉的價格,仍是低了很多。
比起軍隊自己養一支運輸大隊,這些專業的商賈能用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運送給養。
此外,這樣做還能避免押運糧草的官員腐敗,運輸中出現意外的損失也大部分由商家承擔。
其實說起來龍衛軍眼下這點糧草、藥品等購買量對趙記和甄家來說並不算很大的買賣。
但他們看中的是長期合作,同時也是在賭,賭隨著戰事發展龍衛軍的規模會不斷擴大,那時他們便能賺到大錢。
後來的事實證明,他們很有長遠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