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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捉錢有令史(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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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首要的對象自然是馮翊地方的豪紳。要知道,關中地方的豪紳已經不敬戰亂的繁衍了百多年,積累的財富遠超常人現象,甚至許多人家的錢庫,連串錢的麻繩都已經朽爛成灰。

從商賈的手中摳錢不容易,在這些世代豪紳兜里掏錢,薛景仙卻有一百種法子對付他們。

為了在秦晉的面前有所表示,薛景仙將第一個目標放在了一陳姓家族身上。陳家出過不少官員,雖然並非顯官高絕,但也絕非尋常人家可比。不過,薛景仙之所以選擇陳家,是因為這個家族在馮翊的名聲並不好。

公文中列出的知道方法表面上看是向民間以優厚的條件借錢,但薛景仙一眼就看出來了,這明顯是要劫富濟貧。也不能說是劫富濟貧,準確點應該稱之為劫富濟富。因為這筆錢一旦借入,又要立即轉出去。

前些日子郡守府頒布了政令,對鹽鐵糧實行嚴格官制,名為出入均由配額管控,但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來,這明顯是只許進不許出。這筆錢公廨錢就是為了補償商賈在其中的損失而純在的。說穿了,官府只需在其中花費一筆不菲的利息錢。

至於本金,薛景仙甚至不無惡意的在揣測,秦使君一定不會認帳。當然,他薛景仙也不會認帳的,在秦使君不認帳之前,他早就調到別處做縣令了。至於最後誰來背這個黑鍋,那就看誰是倒霉蛋了。

原本他以為秦晉就算不是正人君子,至少也是個立身頗正的官員。現在看來與他薛景仙不過是一丘之貉,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區別僅僅在於,秦晉位高權重,乃一郡之首,手中又握有一支極具威懾力量的人馬。而他薛景仙僅僅是個不得志的令史……

陳家家主得知有捉錢令史來借錢,雖然不敢得罪,但還是讓家中執事拿出了十兩黃金,打法他走人。不過,讓陳家家主想不到的是,這個捉錢令史顯然不是來打秋風的。因為他是來抽筋扒皮的。

三日功夫,薛景仙不費一兵一卒就從陳家那裡借出了二十萬貫錢。當這筆錢交割給縣廷時,杜甫連連感慨。他曾苦口婆心的為附近受戰亂影響的災民倡議募捐餬口糧食,但是幾乎所有的地方豪紳們都連不迭的哭窮,聲稱自家也沒有餘錢餘量。

現在看來,那些豪紳不過是在哭窮而已。否則,薛景仙又怎麼能在三日功夫就從一家豪紳那裡借到了二十萬貫錢?而且,陳家在馮翊郡至少要排在十名開外。可以想見,馮翊地方上藏有多少財富。相比較而言,府庫里確是相形見拙,空空如也了。

「這些豪紳此時吝嗇銀錢,將來安賊一旦破關而入,多少錢也都白白便宜了胡賊!」

杜甫堅信,秦晉變相的劫掠地方豪富最終目的就是為了抵禦胡賊叛亂,因此在見到薛景仙「借」來的二十萬貫錢才有感而發。

「明府若覺得不夠,下吏還能在陳家至少榨出來十萬貫……」

薛景仙適時的向杜甫獻媚,杜甫卻擺擺手道:

「羊毛不能全在一隻羊身上剪,就先放過陳家吧,他們雖然為富不仁,但也不至於弄的他們家破人亡。」

「明府明鑑,那就挨個剪羊毛,哪家也跑不了……」

薛景仙帶著興奮離開縣廷,杜甫沉吟了一陣也離開縣廷趕往郡守府。

「薛景仙三日間借錢二十萬貫,杜某粗略估算,此人籌錢百萬貫當不在話下。只是使君因此而得罪遍了馮翊士紳,恐怕得不償失……」

秦晉對此似乎並不在乎:

「子美兄多慮了,這些士紳不過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秦某若以他們為根基,早晚會被吃的連骨頭渣子都不剩。」

「不知使君以何為根基?」

杜甫甚少如此言辭逼人,但見秦晉滿不在乎的神態,還是忍不住想要勸告一番。誠然不能以地方士紳為根基,但由這些士紳口口相傳的名聲卻足以讓一個人成名天下,也足以讓一個人萬劫不復。秦晉年輕氣盛,不把這些士紳放在眼裡,早晚會吃大虧的。

秦晉卻哈哈一笑。

「不使天子見疑,便足以頂上千萬根基了!聽說安賊叛軍已經在潼關幾度與哥舒翰激戰,神武軍早晚要與之一戰的……」

聞言之後,杜甫不免愣怔。想不到秦晉自毀名聲,只為不使天子猜忌。可這麼做對秦晉本人,究竟是得是失,便有待商榷了。

「皇甫恪又派人來要糧食了,這老兒越是給他好臉色,便越是得寸進尺......」

秦晉少有的和杜甫抱怨起了皇甫恪的難纏,這段日子,蒲津關密報不斷,皇甫恪從未暫停過和安祿山使者的談判,擺明了是以此相要挾索要糧食。

「使君還要隱忍一段時日,否則將皇甫恪推向安賊,關中就有大麻煩了。」

......

蒲津關,皇甫恪大聲的訓斥著心腹部將馮唐。

「混帳東西,姓秦的不過放了你一條命,就如此作態嗎?既如此,何不投降他去......」

「將軍息怒,末將不是為秦使君,是為將軍著想啊。投降安祿山,將來必會遺臭萬年,末將不忍心眼睜睜看著將軍墮入......」

「放屁,哪個說老子要投降安祿山的?」

「軍中,軍中都在這麼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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