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零四章 請縣長配合(1/2)
當楚天齊到達許源縣政府樓的時候,曲剛正在一樓大廳等他。
看到局長到來,曲剛迎上前去:「局長,他們四人有兩個在政府大門守著,另外兩個在後門守著。」
楚天齊問:「你怎麼也在這守著,沒在縣長那等我?」
曲剛一笑:「我這是擔心有什麼紕漏,在這守著相當於又多了一道崗,縮小了控制範圍。只要他人在樓上的話,就別想出去。」
聽著對方言不由衷的話,再看著對方尷尬的表情,楚天齊明白,曲剛怵牛斌,這才是他要等在一樓的原因。另外,也怪不得曲剛尷尬,抓肖萬富的時候就晚了一步,抓「明白人」又撲了空,而且為了掩飾怵牛斌還不得以撒了一個謊。他不尷尬才怪?
沒有再問更多,楚天齊向樓上走去。走出兩步,又回頭叫曲剛:「老曲,你也上來。」
曲剛「哦」了一聲,跟了過去。
楚天齊沒有直接去找牛斌,而是先到了政府辦馬主任辦公室。
看到楚天齊進門,馬主任打了聲招呼:「楚局長來啦。」
楚天齊沒有與對方寒暄,而是直接道:「馬主任,公安局要搜查明拜仁的辦公室和宿舍。」
馬主任提出了條件:「楚局長,警方搜查需要有搜查證,必須依法辦事。」
楚天齊說了聲「好」:「馬主任,我們可以馬上向你出示搜查證,也請你立刻去打開他的辦公室和宿舍門。」
「這……我需要拿著搜查證向縣長匯報,縣長允許後,我才能配合你們。」馬主任自認講的很有原則。
楚天齊厲聲道:「馬有才,跟我們說什麼依法辦事?如果見到搜查證,你還要請示,那我請問,你是按國家的相關法令、制度做事,還是看領導的眼色行*事?」
「領會領導意圖,就是具體執行國家相關法令、制度,我是政府辦主任,自然要按縣長吩咐做事。我馬有才在政府部門工作已有二十年,這點道理還是懂的,不勞楚局長說教。」馬主任意思很明確,我馬有才吃的鹽比你吃的飯還多,你少拿大話唬我,說著一伸手,「既然你不出示搜查證,恕我不能開門。」
楚天齊「啪」的一拍桌子:「馬有才,既然你不配合,那我去找能配合的人。」說著話,向外走去。
說了句「你霸道」,馬主任搶先跑出房間,直奔縣長辦公室而去。
「你霸道。」馬主任說完後,走出辦公室,
楚天齊看了眼曲剛,說:「老曲,走。」
「局長,你剛才對馬主任是不是有點……」曲剛話說了半截。
「老曲,有些人就是狗眼看人低,你做為堂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來執行公務,他們竟然不配合,難道不應該教訓嗎?」楚天齊回頭說著,同時把一個檔案袋遞給了曲剛。
曲剛嘴裡答著「應該,應該」,接過了對方遞來的檔案袋。
剛走到縣長辦公室門口,馬有才正從屋裡出來。
馬有才伸手一攔:「縣長現在沒時間,請你們……」
楚天齊根本不理他這一套,直接敲了一下門,推門走進屋子。
馬有才急著跟進去:「你……你怎麼……」
楚天齊沒有看馬有才,而是直接走向牛斌,邊走邊說:「牛縣長,公安局要搜查明拜仁辦公室和宿舍。」
牛斌抬起頭來:「楚局長,你好歹也是副處級幹部,在樓道里大喊大叫,讓同志們怎麼看?這也太影響領導班子形象了。」
「牛縣長,你弄錯了,我並不想大聲說話,可有人仗著權勢妨礙公務。」楚天齊不客氣的說,「有些人確實不像話,仗著有點小權利,根本不配合警方的行動。曲局長帶人都來了這麼長時間,馬主任竟然不讓搜查,這是典型的妨礙公務。」
牛斌一笑:「楚局長,你們什麼搜查手續都沒有,就要搜查,這不是執法犯法嗎?警察也要依法辦事,也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吧。」
「牛縣長,我們警方一直依法辦事,我們怎麼會沒有搜查證?」說著,楚天齊把一張紙放到桌上,「另外,《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還規定,在執行逮捕、拘留的時候,遇有緊急情況,不另用搜查證也可以進行搜查。現在明拜仁涉嫌犯罪,他會毀棄、轉移犯罪證據,也不排除藏匿其它危險品,即使無證也可以搜查。」
「法律是有相關規定,但是不能僅憑一句話,就下結論吧。」牛斌盯著《搜查證》看了看,淡淡的說。
楚天齊一笑:「牛縣長,現在這個案子正在偵辦過程中,做為非辦案人員,無權了解案情,就是誰也不能搞特殊。但明拜仁是你的直接下屬,我們也可適當向你通報一點案情,讓你知道一些他的犯罪情況,以便身邊人能夠引以為戒。」
聽得出對方在諷刺自己馭下不嚴,但牛斌實在想了解,便裝起了糊塗,連說了兩個「好」。
楚天齊沒有立刻通報案情,而是說道:「牛縣長,請讓無關人員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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