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五十八章 黑色星期五(1/2)
星期五下午,許源縣公安局召開班子成員會,這是楚天齊到任後召開的第二次。會議自然是由局黨委書記、局長楚天齊主持,參加會議的有張伯祥、曲剛、常亮、張天彪、孟克,辦公室主任楊天明做記錄。
會議從下午三*點鐘開始,進行的很順利,每提出一個事項,人們在簡單討論後,就舉手通過。其實這些事項好多已經提前進行過磋商,這裡只不過是走一下程序。
到四點半的時候,前面七項都已進行完畢,就剩最後一項了。
楚天齊喝了口水,環視一下眾人,說道:「下面討論最後一件事,就是對交、巡警亂罰款的處理決定。在上次班子會的時候,這件事開始啟動調查,到現在已經是兩周時間了。按常理這件事應該由紀檢孟組長親自調查,但曲副局長提出自查自究的請求,經孟組長同意,眾成員認可,同意了曲副局長的請求。昨天的時候,自查自究報告出來了,我們現在就討論一下這件事。誰來說一下調查情況?」
看了看曲剛,張天彪接了話:「我來說一下。」
「好,你說吧。」楚天齊點點頭。
拿出列印好的文稿,張天彪說了起來:「三月二十二日,我和曲局長……」他說的內容,還是和他昨天向楚天齊匯報的一樣。先是說他和曲剛如何如何重視,第一時間開會,第一時間布置。接著說了交、巡警自查經過,說了他和曲剛核實調查的過程。然後又還原了一下三月七日當天的事實經過。
在張天彪講說事實經過的時候,楚天齊注意到,張天彪仍然稱之為「個案」,但在事實經過的敘述上,卻故意淡化了一些東西,又強化了一些東西。在張天彪的描述中,第三次罰款的警察執法還算文明,舉止也較得當,只是在和車主溝通過程中發生誤會,不過最終還是沒有罰款。按張天彪今天的說法,那個警察已經不是「罰款未遂」,而是解說不準。
張天彪繼續說:「雖然未造成罰款事實,但本著從嚴從重的原則,仍然要對相關當事人處以懲罰。一、對……」
處罰建議和昨天匯報的一樣,但個別詞彙使用上有了明顯差別,張天彪匯報的避重就輕,甚至偷換了概念。如果只是聽張天彪的講說,那就是處罰偏重,證明他和曲剛一點也沒有護短之嫌。
聽張天彪說完,楚天齊環視了眾人一圈,說道:「孟組長,你也說說。」
「好。」孟克說著,翻開了筆記本,「這件事發生後,局裡非常重視,應曲副局長的請求,由他和張副局長組織自查自究。二位副局長做了很多工作,也花費了好多精力,做出了這份自查報告。自查報告中基本還原了當時發生的事情經過,但在個別節點上,與實際情況有很大偏差。比如,對第三名交警執法過程的描述,就與實際相差很大。
當時交警態度很不好,對車主提出『已是第三次罰款』的抗議根本不予理睬,還大言不慚『他們是巡警,我們是交警』,甚至用對講呼叫其他警察,要強制執法。關鍵時刻,車主女兒出現,在與交警理論未果的情況下,撥打了縣裡某領導電話。在縣領導與交警直接通話後,才放走了車主。我想問張副局長,這還算是文明執法,還算是誤會嗎?如果沒有那個電話,當時會是什麼情況?我想要不就是車主乖乖交上罰款,要不就是被強制執法。現在的影響已經非常惡劣,如果再進一步發展的話,那會是什麼樣?那……」
張天彪不客氣的打斷了對方:「孟組長,說話可要有根據。我們的調查經過了實地模擬、走訪現場見證人,對當事人多次詢問等多個環節,是經過推敲的,你不要妄自臆斷。」說著,張天彪又拿出一沓紙,推到了孟克面前,「你看,這是人們的證詞,上面可是有簽名和手印的。」
「張副局長,這不用你教我,我多年就是搞這個的。」說著,孟克從包里拿出一個小錄音機,「你聽聽這個,大家都聽聽。」說完,他按下了播放鍵。
看到孟克擺*弄的物件,好多人都是一楞,隨即臉上露出驚愕之色,但好幾人眼中又都充滿期待。
錄音機中傳出一個女人的聲音,晉北味:「理解?怎麼理解?這幾天只要一上街,就要交罰款,每天還不止交了一次。就拿在這兒停車來說,在你們來之前,已有警察罰過款,你們已經是第三撥了。」
接著傳出一聲「嗤笑」,是一個嗡聲嗡氣的男聲:「拿這些票沒用,我們反正在這兒是第一次處罰你們,我們是交警,他們是巡警。趕快交錢,不要影響交通,否則罰款再翻一倍。」
女人聲音高了好多:「你們警察也太不講理了,剛才你說『這是手段,不是目的』,要我看純粹是目的,就是為了罰款。大夥評評理,現在滿大街汽車亂停,不論是人行道,還是行車道,不但行人不便,我們停車根本也不方便。你們只要一收到罰款拔腿就走,根本不糾正車輛按序停放,整個交通狀況沒有任何改變。更可氣的是,一會交警,一會巡警的,來回輪班的罰。要我看,現在這種交通狀況,就是你們故意造成的,目的就是為了罰錢,就是……」
嗡聲嗡氣男聲:「你要再無理取鬧,就別怪我不客氣了。」
女聲:「你要怎樣?難道還要打人不成?我倒要問問,許源縣警察到底是人民衛士,還是人民禍害?」
男聲怒道:「好啊,你竟敢誣衊人民警察。」
一陣電流「吱吱」聲過,接著傳出男人大喊的聲音,「有人抗拒執法,有人抗拒執法。地點……」
孟克摁下暫停鍵,看著張天彪:「張副局長,不用再聽了吧?」
張天彪沒有理對方,而是牙關緊*咬,胸脯不停的起伏著。
「這是當時現場的錄音,大家都聽明白了吧?雙方說的清清楚楚,根本不存在誤會。硬要說誤會的話,那只能是交警沒想到對方會找到縣領導。」說到這裡,孟克話題一轉,「我以紀檢組長的身份建議,對這名交警隊的警長記過一次,罰款六百元,並撤消警長一職,調到縣轄省道公路做普通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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