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1 閉室(2/2)
我也是一名神秘專家,我的應對方式,也不怎麼另闢蹊徑。我不再關注這面鏡子,將注意力放在窗外的景色上。這同樣也是一個簡單的思維,造成異常的神秘力量,大都是有干涉範圍極限的。從當前的屋內狀況異常。可以推斷當前的異常不是具備幻覺性質,就是具備領域性質,可是。無論哪一種,當將觀測範圍擴大的時候,外界的情狀往往會變成進一步判斷的線索。因為,既然神秘力量通常是有極限的,異常也是有極限的,那麼。干涉範圍越大,就會越吃力。由此體現出來的情況,就是範圍越遠,所產生的異常就越是不真切。
在假設當前的狀況,是由鬼影引發的前提下,我其實一直都在懷疑,窗外那燈火通明的夜景,其實都是假的,亦或者,假設窗外的夜景是正常的,那麼,我只需要離開家裡,就能解除此時的異常狀態,因為,對方必然是將神秘限制在這個屋子的範圍內。
當然,不符合這種推斷的可能性也有很多,但我不覺得,鬼影在一個白天的時間裡,就能將自身的力量提升到超出推測的程度。
因此,在種種應對方案中,當前的情況,到底是一個夢,還是更實際的異常,其實都並不重要。因為,造成異常的罪魁禍首,其力量必然是有限的,而通過細節去推斷這個極限,對神秘專家來說,簡直就像是吃飯一樣簡單自然。
我擦了擦眼角不斷流出的血水,不斷從五官中流出的血量挺驚人的,換做是普通人的體質,比割腕自殺的速度要快得多,不過,我可一點都沒有因為失血而變得更加虛弱的感覺。身體的不適感,一直維持在某個限度內,十分穩定。可是,正因為如此,才成為了判斷當前異常程度的證據之一。很明顯,無法讓人「更加虛弱」的力量,也就是湊合的程度了。
我的心情十分平靜,擦了一下眼角,繼續朝窗外眺望,因為眼睛充血的緣故,外景也變得模糊起來,那繁華的燈就像是被特效渲染過的暈光,建築、街道和行人,也像是被大塊大塊地模糊化,耳朵能聽到的聲音很嘈雜,根本就無法分辨其中的人聲、車聲和其他聲音。給我的感覺,就像是窗外的世界,如同加入牛奶的咖啡,在攪拌中散發著苦澀、微甜而美好的味道,和屋內的感覺截然相反。這種強烈的對比,讓人恨不得立刻跳出去——讓我回想起早上對付鬼影時,將窗戶破壞的情景。
太過強烈的異常,會引誘不知究理的人按照自己趨利避害的本能和常識做出行動,不過,因此反而死掉的人,也是很多的。
我收回視線,屋內給人的感覺,可沒有外邊那麼模糊,用這流血的五官去觀測事物,會讓人覺得屋外的一切才是正常的,因為「受傷的五官」就應該是那樣。不過,我倒是覺得,這一切只是為了掩飾外景的不協調,那種模糊可能是造成當前異常的「神秘」到了極限,也有可能是刻意布置的陷阱,但無論哪一種,留在屋內反而是最佳的選擇。因為,在屋子裡,不管身上的負面狀態多麼強烈,但卻能夠更加清晰地感知,這種「清晰」才是最重要的。
在神秘學中,「清晰」這個詞彙,擁有十分正面的意義,也往往是異常的突破口。清晰,是一種比正常更好的狀態,是有序的證明,是一種具備美感的力量,是「知」的界限。無論在什麼時候,朝「清晰」去找尋,都是正確的。
所以,屋內雖然黑暗,物事同樣只能看到大概的輪廓,充滿了違和感,細節處充滿異常,但是,只要讓人覺得比其他的環境更加「清晰」,那就是最好的選擇。
我回到正廳,以臥室的窗窟窿沒有處理的情況來看,被富江破壞的正門應該也是沒有修理過的。不過,我扯了扯,卻有一種門板被固定在空間中的感覺。這種感覺,再一次讓我回想起對付鬼影時的情況。我幾乎已經可以肯定自己的猜想了。
我朝門上的貓眼望去,只看到在門外,同樣有一隻眼睛湊在貓眼前盯過來。雖然只能看到眼睛,無法看到眼睛主人的模樣,但是,這隻眼睛的注視,給我帶來一種強烈的違和感——就像是自己站在門外,通過貓眼盯進屋內。
明明我正站在屋內。可是,那隻眼睛,卻讓我覺得,自己其實是站在屋外,看到了屋內的我的身後——有某個異常的東西。
我猛然回頭,猛然睜大了眼睛。然後——
我猛然意識到自己正躺在床上,正盯著熟悉的天花板。
我直接扭頭朝窗口望去,只見窗窟窿已經被用木板封了起來,臥室里有人進來的痕跡,電腦被打開了,發出嗡嗡的聲音。我下床,推開門口,就聽到廚房傳來的炒菜聲,時鐘正指向晚間六點半,我足足睡了一個下午。隔開飯廳和廚房的毛玻璃上,有女性輪廓在晃動,是阮黎醫生在裡面。我的內心平靜下來,原來之前那個黑暗寂靜的屋內,仍舊是一個噩夢,只是,在窺視貓眼的時候,陡然意識到的,存在於身後的身影,一定有什麼意義——它是之前糾纏著我的鬼影嗎?我是這麼認為,但是,它和早上出現的時候,有許多不同了。
我沒有想太多,異常總是要出現的,在「神秘」擴散的現在,之前所發生的那些事情,不都是很正常的情況嗎?至少,我覺得是這樣。於是,我和往常一樣,頂著一副剛睡醒的樣子走進廚房,和阮黎醫生打了招呼,就進洗漱間清理衛生了。
晚餐的時候,阮黎醫生不免為窗戶和大門的破壞多說了幾句,我十分清楚,她並非在責怪我破壞東西,因為,對一個「有攻擊性的精神病」來說,按照常識去指責根本毫無意義,就連法律中,也有將精神病人排除在普通人適用條款外的情況。常識中的對錯,對於精神病人來說,已經變得十分模糊,責備和懲罰,是為了讓人知道自己在「犯錯」,可是,這種行為對精神病人來說,是不具備意義的,因為,無論如何責備和懲罰,只會讓他們畏懼,而無法讓他們真正理解,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精神病人並非不具備常識,而是,他們的常識或許不是普世性的,亦或者,構成常識的因素,從一開始就不是普適性的——最糟糕的自然是,這些因素根本就不實際存在,也就是說,是一種幻覺。
在阮黎醫生的檢測報告中,我的情況就是最糟糕的那一種。我想,其實她也無法判斷,家中門窗被破壞的時候,造成這種衝動的因素到底都有些什麼。當然,從我的角度而言,我並不衝動,而且,也並不全是我破壞的。
阮黎醫生之所以就這件事情多說幾句,僅僅是希望我能記住「不應該破壞門窗」,進而在之後的發病中,可以減緩一些破壞。當然,從阮黎醫生的態度來說,「不應該破壞門窗」和「破壞門窗是不對」是兩回事,後者無法讓精神病人認知和理解,前者卻是可以的。至於為什麼不應該破壞門窗,阮黎醫生也往往不會跟精神病人解釋,因為,這些解釋必然涉及到常識,而這些常識對精神病人來說毫無意義,連帶著,這種解釋也會變得毫無意義,令人生厭,甚至讓精神病人的精神狀態變得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