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文娛的良心 > 第二七二章 【結婚的原因】

第二七二章 【結婚的原因】(2/2)

目錄

「唉,我不過就是問你一下,只是說如果,如果你知道自己有一天會早死,就像我寫的那些言情小說,像什麼《對不起,我愛你》,還有什麼《藍色生死戀》、《山楂樹之戀》一類的,你會怎麼辦?還會和班長在一起嗎?」

林歌一看包十一如此認真地問他這個問題,眼神猶豫,最後吐出幾個字——

「我沒看過你寫的那些小說。」

「不過,如果你真的問我這個問題,我想我應該是不會和許婉清在一起。」

「為什麼?」

包十一沒有想到林歌大師居然會給出這樣一個答案,這完全出乎他的意外,真的沒有想到林歌居然會選擇放棄。

「為什麼選擇不繼續在一起?」

「因為到時候死的時候會更加難受,早點放棄,才是明智的決定。」

包十一眼神一凝,沒有想到林歌大師居然會這麼說,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包十一覺得林歌說的很有道理。

現在他就更渴望繼續活下去,真的就不想早死,雖然他已經接受自己的命運,勇敢報復社會,但是他卻根本就沒有把握自己能夠支撐到幾歲。

在他變得更幸福以後,再讓他離開,那該是多麼痛苦的事?

……

林歌看見包十一沒說話,整個人像是陷入了思考,面色一沉,忽地問道:「你該不會真的是檢查出來得了什麼絕症吧?」

包十一搖了搖頭。

他也不知道究竟是什麼絕症,但是比絕症還要可怕。因為這個絕症的名字都還不知道,反正就是必死無疑。

林歌拍了拍包十一的肩膀,說道:「死亡並不可怕,勇敢面對。」

包十一嘴角直抽抽,這話聽著怎麼像是他馬上就要死了,這是在安慰他?

不過,這話,好像,大概不矛盾。

他的確是馬上就要死了,雖然說這個馬上還有一段時間。

包十一搖了搖頭,說道:「你就真的認為自己可以結束?」

很顯然,包十一就是因為不知道,才會問這樣的問題。

因為更加幸福就會戀戀不捨,看見了陽光,就會更加留戀,不願再回到黑暗的地方。不管是因為寂寞空虛冷,還是腦子有病,又或者是毛主席說的話,一開始真的就沒有那麼容易結束。

林歌搖了搖頭,說道「我怎麼會知道,如果你真的想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你可以自己試一下唄。」

「不過,我覺得你真的沒有必要去想著這個問題,十一。」

林歌忽地說道:「我們每個人都會死的,如果一直想這個問題,那我們後面該怎麼辦?後面會很煩惱的。」

「那你為什麼還選擇放棄?」

「因為放棄是我認為最好的選擇。」

……

許婉清和周韻一同走了進來。

周韻走在前面,邁著大長腿,臉上帶著燦爛的笑容,長發隨風而動,整個人就那樣走了進來。

看著笑靨如花的周韻,現在不過是19歲的周韻,包十一卻仿佛看見了29歲時候的周韻還會是這樣的笑靨如花。

可29歲周韻的身邊,卻不知道有沒有他。

等他死後,過了許多年後的周韻,他就像張奶奶一樣消失不在,周韻的人生會怎麼樣?

……

周韻笑著坐在包十一身邊,問道:「你們兩個說什麼呢?」

林歌指了指包十一,直接實話說道:「十一問我如果知道自己早死怎麼辦,還應不應該和許婉清在一起?」

許婉清追問道:「你怎麼說?」

「我會選擇放棄,畢竟長痛不如短痛。」

聽見林歌這句話,許婉清直接說道:「那你怎麼知道短痛痛,還是長痛痛?」

許婉清望著林歌,說道:「我才不會選擇放棄,放棄幹什麼,就是要堅持,堅持,堅持。」

很顯然,許婉清根本就不會放棄。

包十一看著林歌和許婉清兩個人,最後目光落在了周韻身上。

這是他兩世的初戀。

那麼,如果是周韻會怎麼樣?

周韻會如何選擇。

真的就像《山楂樹之戀》裡面的老三那樣放手嗎?

包十一內心是不願意,他一直都有在努力地報復社會,後面也會繼續努力,再接再厲地報復社會。

這樣的努力,都是因為不想早死,不想就這麼死去,然後失去。

他現在還有很多事,真的戀戀不捨。

……

周韻沒聽林歌和許婉清兩個人的話,望著包十一,問道:「你會怎麼選擇?」

「我不知道。」

周韻笑了笑,說道:「記得我以前和你怎麼說的嗎?我命好,有福氣,要不然就我們就趕緊結婚吧。」

「趕緊向我求婚,快點娶我!」

「為什麼?」

「我這為你好,我命好,有福氣,之前你一直沉睡不醒,還不是我親了你一下,你就甦醒了,我是命中注定的王子,命中注定的貴人。」

聽著周韻的話,許婉清一直笑個不停。

關於包十一被周韻親吻,然後甦醒的這件事,她每次聽周韻提起都會覺得很好笑,真的就是歡樂,就像童話故事裡面那樣的預言,根本就無法用醫學來解釋。

林歌聽著這話,也忍不住笑了。

很顯然,這件事足以讓他們記一輩子。

雖然說他們也不知道周韻說的究竟是不是真的,但是他們心裡其實是願意相信,即便不合常理,一點都不科學,但是這樣的故事很好。

……

「所以說如果十一你真的是早死的命,那就應該趕緊娶我。你應該知道啊,怎麼可能會不知道,病秧子短命鬼要死的時候,都要趕緊結婚,因為——」

包十一問道:「因為什麼?」

周韻眼睛一眨,笑著給出了答案——

「因為沖喜啊!」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