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五章 選擇下車(1/2)
俊秀現在在歌謠界,影視界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績了。當然他的影視作品都是一些本土作品,不像音樂作品那樣獲得了最高殿堂的認可,但在韓國這邊的頒獎典禮之中他也是獲得過『影帝』的獎盃了。現在唯一缺少的就是綜藝圈的『演藝大賞』的獎盃,不然可以成就他『三冠王』的封號了。
突然被民赫這樣說起,俊秀也愣了兩三秒呢。他在想到底自己不拒絕《叢林法則》真的是因為那個冠名,還是像民赫說的那樣,自己在無形之中貪圖著那個讓自己的名譽更上一層樓的獎盃?俊秀猶豫的兩三秒里,他內心的比重..好像更多的是因為獎盃?
說真心的那個節目『冠不冠名』其實對於俊秀來說並不是那麼的重要,當初節目組為什麼要把俊秀的名字加在節目名稱的前面,所有人都明白,那是為了挽留俊秀。出道至今的俊秀可是從來沒有固定過任何的綜藝啊,要知道現在suju這邊都有好多人有了自己固定的節目呢。
而俊秀可是有著劉在石都稱讚的機智和口才呢,他有著做mc的天賦卻從來沒有去擔當過任何的節目。所以當《叢林》成為了第一個得到俊秀加盟的綜藝節目,他們僅僅只用了一個冠名就把他死死的套在節目上,何樂而不為呢?
民赫看著沉默的俊秀,他變得驚訝了起來:「不是吧,你還真的是為了一個『演藝大賞』呀?我說你真是瘋了,為了一個對你來說沒有任何作用的獎盃,吃這樣的苦?」
民赫覺得俊秀就算獲得了『演藝大賞』的獎盃,對於他來說也是沒有任何作用的。民赫可以肯定的說,在這個節目之後要是再有節目想要邀請俊秀來做mc那也是不可能的了,因為綜藝節目能夠給予俊秀開出的價格太低了。現在俊秀在綜藝節目裡面拿的和劉在石差不多的價格,這幾千萬韓元一期對於俊秀來說太少了。
要知道一集電視劇他的片酬就是一億啊,就算是一般的劇,十六集下來也有十六億啊。最關鍵的不是片酬的十六億,而是在電視劇大發之後帶給他的其它收益等等。如果在電視劇大熱之後想這次《擁月》一樣,拍攝兩個GG,再來兩個代言什麼的,那就是幾十上百億的收入了呀,這才是關鍵呢。
可綜藝能夠帶給俊秀的又有多少呢?貌似除了辛苦之後的片酬基本上就很少了?額,到也不完全,在俊秀出演了《叢林》之後戶外品牌『thenorthface』也找到了俊秀作為韓國的代言人。這麼累的綜藝卻只獲得了一個代言,想起來挺『虧』的。如果說俊秀發表一張專輯,亦或者拍攝一部電視,電影大熱之後GG、代言、肯定會讓他賺很多就是了。
知道什麼樣的付出,能夠得到最多的收穫,那為什麼不那麼去做呢?民赫現在考慮的問題是越來越商業化了,當然作為公司的代表現實一點也是應該的。明明可以賺更多,那憑什麼不去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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