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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零二章 規則(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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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張玉向很多家媒體爆料,聲稱她手頭有兩盒錄像帶,及其證據,說是著名導演黃某當著她的面與她的朋友發.生.關.系,從此後張玉就一舉成名。

她還自己聲稱,自己所有的角色演出都是用自己的身體換來的,後來對此張玉忍無可忍,將所有有關聯的30多位導演的20份錄像,保證書交給了法庭,很多媒體也一併曝光,有人說她是為了炒作,可不管怎麼樣,張玉真的可以說是衝破娛樂圈潛.規則的女戰士。

因為此事的爆料,媒體去訪問了上百名明星,儘管很多明星都否認「潛.規則」的存在,但是在2006年,張玉狀告黃某、於某、張某三名導演侵犯名譽權終審敗訴,然後事件開始正式爆炸發酵,張玉向媒體表示,她要拿出更多的證據來揭露影視圈「黑幕」,這件事情又很快的在網上引起了悍然大波,張玉的影響力再次提高,本來已經過去的事情,再次成為浪潮式的大事件,這次的事件也讓這三名導演怒不可遏。

緊接著,張玉又在自己的博客上發表了《女人不再沉默!!!》的博文,在博文中她說:「我已經忍無可忍了,娛樂圈的人都太虛偽了,都是一群敢做不敢當的孬種,對我們這些弱勢群體來說有誰能為我們伸張正義!!!我現在誰的感受都不能管了,如果非要我豁出去那我就豁出去了,反正都到現在這一地步,什麼也收不回來了,我已經決定今天晚上在優酷網上公布最真實的『錄像帶』,讓全國人民都看一看這些平時道貌岸然的『文化人』究竟是什麼樣的嘴臉!」

2006年11月,張玉召集媒體,出示包括不.雅.錄.像在內的20多份錄像帶、錄音帶,以及4份「保證書」,自稱與影視圈多名導演、製片人、演員有過交易,著名導演黃某隨後表示,那天喝了酒神志迷糊,不記得發生了什麼。

其中兩份「保證書」的行文幾乎相同:「我,某某某,於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劇組賓館,對張玉強.暴.未.遂,為了使張玉不告發我,特保證如下:保證以後再不侵犯她,保證對張玉的演藝事業負責到底。」

落款時間分別為2000年12月22日和2001年7月23日,落款人為兩名中年男演員,當記者問張玉為什麼兩份「保證書」行文如此相似,張玉否認是對方按自己要求所寫,並稱「他們都是一個心理,怕我告發。」

張玉的這一些列行為就像十級地震一樣瘋狂震動著整個娛樂圈,但這其實並沒有什麼卵用,最後事件還是熱評論冷處理了,後面張玉也因為這個事件退出了娛樂圈。

人人都在主動或者被動地談論張玉,張玉魚死網破的行為驚動的不僅僅是娛樂圈,各方人士紛紛登場,從法律、社會學、政治、倫理、經濟學、傳播學等各種角度分析張玉事件,有人表揚張玉是揭黑女英雄,堪比捨身炸碉堡,有人稱張玉是「黑吃黑」,不值得同情,也有人認為這純屬娛樂事件,人民需要八卦,張玉是為人民服務。

總之,張玉的這些經歷真的讓很多人都心疼,現在電影行業走上了巔峰時刻,娛樂圈的明星們都受萬眾矚目,但是又有誰會知道這背後的心酸。

是經歷了多少的磨難才走到了角色的這一步呢,張玉就是娛樂圈裡的一把利刀,無時無刻讓人們銘記有這樣的一位女戰士。

當然,張玉揭露了娛樂圈的那麼多潛.規.則,涉及的演員和導演幾十個,這也意味著她已經沒有辦法在這個圈子混下去了,沒有哪個導演敢用她了。

隨著這些事被曝光,圍繞著張玉的各種爭議也隨之而來,有支持的,也有詆毀的,可只有她敢站在權威之上,來痛斥揭露娛樂圈的潛.規.則,至少她勇氣可嘉!

娛樂圈「性.丑.聞」似乎早就不是新鮮事,而張鈺事件更是將這種「潛.規.則」展現在大眾面前。

不管孰是孰非,「娛樂圈」這個詞似乎已經多了一層貶義,金錢與肉.體的交換,名與利的追逐,在這個圈子裡真的那樣赤.裸.裸嗎?

繁華熱鬧的「藝術」背後,藏了多少不可見人的骯髒?

可後來事情的發展,並未像人們想像的那樣,隨著張玉的爆料,讓整個娛樂圈的風氣為之肅清,而是,這件事很快就被壓了下來,娛樂圈那個渾濁的泥潭,剛剛被揭開了一角,又迅速的被蓋上了。

人們不禁又要問,娛樂圈真的有這麼混亂嗎?

看上去光鮮亮麗的文娛圈,卻是各類惡濁不堪,道聽途說的很多,可大部分人還是將信將疑,畢竟普通人沒在這圈子待過。

這個問題特別糾結,電視上這些名人等,在接受採訪或出席活動時的時候,表現出的樣子,也的確很難想像會有潛.規.則一類骯髒的事。

潛.規.則就是一種黑色規則,它見不得光,也正是因為娛樂盛行而推動的,不過要說起來,韓國才是「娛樂文化」最流行的國家,潛.規.則比起國內的萌芽之勢,情況還要更糟,其髒爛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絕大多數導演或者製片人選角憑的就只剩下「關係」二字了。

這其中最有名的就要屬張紫妍自殺事件了,韓國女星張紫妍因無法忍受潛.規.則而自殺,隨著張紫妍生前50多封親筆信件的曝光,自殺案件在她去世幾年後,又稱為眾人熱議的焦點。

那份完整版的張紫妍遺書是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人提供給韓國電視台的,這位「好想脫離現在這種痛苦生活的、軟弱的新人女演員」,在2005年至2009年之間,在經紀公司的脅迫下,被逼提供陪酒陪.睡服務,並且在遺書中記錄了接待場所以及客人的職業,令人髮指的是,居然還有一次是與四名男子同床,這件事情一直讓她難以忘懷,這一直是她永遠的痛,那份名單中,絕大多數為韓國公眾人物,有頭有臉。

張紫妍在這份50封、230頁的秘密資料數據中吐露,「即使是父母親的忌日,也被傳召出門陪酒陪.睡,實在都是萬惡無赦的惡魔,我列下了名單,必須報復到底。」

她還在資料中指出,「每當換穿新衣服時,就是必須跟新男人陪酒陪.睡的日子。」

一個弱勢的藝人在經紀公司面前,永遠也難逃出這樣的夢魘,稍有不從就遭金姓經紀人毆打,讓她不堪折磨厭世,此外,她還透露除自己之外,同一個經紀公司的其他女藝人也遭此強迫。

此遺書內容一經曝光已在韓國引起了軒然大波,大批公眾憤怒地表示要求警方重新調查張紫妍自殺案,並公開信件中31人的姓名。

一開始法院還認為證據不足,判該公司社長無罪,引發大眾憤慨,但最終判決出爐,法官認定她被迫陪酒,社長需賠償2400萬韓幣。

法庭判定經紀公司存在強迫張紫妍陪酒,但是,因為沒有其他目擊證人,再加上當事人張紫妍已經自殺,法院認定「性.招待說證據不足」。

2400萬韓幣也就相當於14萬人民幣,一條人命就值這麼點兒錢,而那些作惡的人卻逍遙法外。

知道的多了,了解的多了,宋錚對所處的這個圈子所發生的那些齷齪事也早就麻木了,可今天既然遇上了,他絕對沒有袖手盤觀的道理。

此刻,徐懷玉驚魂未定,臉色蒼白,眼神之中滿是惶恐不安,盯著宋錚看了半晌,才顫聲道:「真的是你,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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