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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幾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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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設定VIP?因為不敢…)

這本書寫的非常不好…

節奏完全失控!

當然前兩百章還行,當時想的是慢慢寫,不急…

然後,突然上三江了,突然間就火了…

開書之前,我根本沒想過這本書成績能好到哪去,就準備自娛自樂的,連大綱都沒有,想到哪寫到哪…

24小時首訂嚇壞了——4200…

然後就突然腦抽了,決定每天兩萬字…

我根本做不到,只能越寫越水,很多已經挖的坑,寫著寫著就給忘了!

我很喜歡在寫東西的時候鋪梗,可是呢,這個是在每天八千字的時候才有精力,更新的越多,越沒有想法,就想著趕緊完成任務~

最開始的設定:事業、家庭、友情三條線。

友情被我寫廢了——《夜行者》這個電影不應該寫的,至少不應該出現在前期,一下子就拉開了差距,很難站在同一起跑線!

家庭線,也差不多廢了,這個與我個人經歷有關,我7歲之前跟我姥姥一起,14歲去縣城念書,沒怎麼跟家人待在一塊…

那就只能寫事業線,可是呢,起步太快,事業線也沒法往下寫!

其實,本來是準備寫夠三個月的,寫150萬字左右…

然後各種被屏蔽…

完全不知道出了什麼問題。

整個人都有點懵逼,不知道怎麼寫了!

現在知道了——不能抹黑公眾人物!

……

一般來說公眾人物的隱私權受到限制,因為公眾人物的隱私保護與公眾的知情權是衝突的。

公眾人物之所以能獲取高額的報酬,主要是來源於公眾的關注,換句話說公眾人物是以犧牲部分隱私權和名譽權,來換取高額報酬。

所以公眾人物對於公眾的批評、評論、關注,要比普通人有更大的忍耐度。

有時候覺得真不公平,你們可以控評,我們卻不可以吐槽或者加以想像!

憑什麼呢?

劉曉慶、姜文的事情,可以正大光明的登報,成為全國人民的談資,我吐槽一下水後,就被粉絲盯上了,導致後半部分不敢提她,因為他們說了,你敢寫,我們就敢舉報!

我真覺得真沒必要,因為吐槽水後的帖子隨處可見!

這個世界除了微博,還有很多東西,知乎、豆瓣、貼吧、營銷號,你們不可能每一個都舉報!

但凡看到旁人對自己偶像有半點非議,便將其打為所謂「對家」「水軍」「黑子」對於批評意見和有異議者群起而攻之,瘋狂舉報和無端辱罵,甚至人肉相關作者…

這個太可怕了!

我寫的每一個東西,都是有相關資料可以查到的…

希望大家能明白一點:

明星藝人賺取著絕大多數人一生不可及的財富,同樣作為作為公眾人物的代價,就是要被所有大眾們去自由點評、以為談資的,這一點古今中外,歐美日韓到港台,都概不例外。

明星粉絲和團隊有宣傳布道的權力,公眾亦有點評藝人以之為談資的自由!

言論自由肯定也有限度,但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人格侮辱,捏造事實,栽贓誹謗,那麼原本大家各行各路,兩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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