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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立契賣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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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貴點了點頭,心道這廝來時也不確定三十畝水田能出手啊。這也中情理之中,也就是常家這樣的大戶有能力一下子接盤三十畝水田。

「也好,我這便命人去準備銀子。侯相公點過銀子便回去寫契書吧。」

說完起身喊道:「來人吶,準備七百五十兩現銀來。」

七百五十兩銀子不是小數目,但對於武昌伯這樣的大戶來說並不算什麼。

很快僕從便將銀子準備好。

常貴笑道:「侯相公,銀子都在這裡了,你點點吧。」

侯賴嘿嘿一笑便開始點銀子了。

點過銀子確認就是七百五十兩,侯賴滿意的點頭道:「常管事是爽快人。我這便回家去寫賣田契文。」

說罷侯賴便轉身離去。

過了約摸半個時辰侯賴卻是去而復返,手中還多了一份剛剛書寫好墨跡未乾的契書。

「常管事你看看這契書,沒啥問題吧?對了,我這立的是白契,等過些日子常管事去縣衙交過契稅加蓋縣印即可。反正最近農忙,縣衙的老爺們都去視察農收了,也沒工夫給咱蓋印。」

常貴接過契書展開來看。

只見最上是抬頭--《武昌府侯賴賣田契書》。

其下便是正文。

「武昌府侯賴,今因缺少使用,自情願將祖業侯家塢編鱗三十畝水田當日出賣與同府人武昌伯爺常醇名下為業。當日議作時價紋銀七百五十兩整......今恐人心難憑,立此賣契存照。」

最後一排是時間。

書有『萬曆六年八月初九日』的字樣。

出賣白契上有買賣雙方的名字,賣的是侯賴,買的是武昌伯常醇,作價七百五十兩,信息俱全,沒有問題!

不過......

這是白契。

賣田有兩種契書,一種謂之赤契,一種謂之白契。

所謂赤契是買田人報備縣衙繳納契稅,加蓋縣印的契書。而白契是未繳契稅,未蓋縣印的契書。

通常情況下是三方一起去縣衙,加蓋縣印以作見證。

但現在正值農忙,官老爺們都在田間視察督促收糧,確實沒有時間管過契的事。

但這也不算什麼大事,反正這契書是侯賴的親筆手書,又有他的簽字作證,抵賴不得。

等到過了農忙他便拿著契書去縣衙交稅蓋印,那白契也就變成赤契了。

常貴作為莊子的管事,是有權臨時立斷買下這三十畝水田的。

事實上像常家這樣的大戶,很多時候過戶田產都是讓管事管家代為跑腿,真要是主家一一過問不得累死了?

不過為了保險起見常貴還是決定讓小伯爺看一看,畢竟小伯爺現在就在莊子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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