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悄然來臨的娛樂時代(2/2)
宋可聞言一愣,「你知道彩鈴是什麼?」
林木也是一愣,把這個給忘記了,既然還沒出現,我怎麼知道的?
他眼珠子轉了一下之後,忽然想起來一回事,「哦,之前在香江那邊聽朋友說過,貌似他們那邊已經有這個業務了!」
宋可恍然,「哦,原來如此。」
「你既然知道就應該知道這業務到底是做什麼的!」
「無論是移動還是連通想做大,肯定是要收購大量的歌曲版權,做到別人沒有的他有,這才可以。」
「他們現在也只是和華納這邊有了一個大致的意向,希望和華納合作,具體是買斷還是怎麼著,還要看後續的情況。」
「我現在也只是跟你拿這個授權書,不止是你的,其他人的,我也都準備了。」
林木這才瞭然,現在這個階段應該是移動那邊在籌備這個事情,現在先來搶歌曲的版權,畢竟授權給移動的歌曲就不好再拿給連通使用了。
宋可把手裡的文件重新的收攏起來,放好,然後轉身看看林木和周公子。
「怎麼樣?你們倆也安靜有段時間了?有沒有什麼想法?」
「就是不出專輯也可以發布個單曲什麼的啊!」
周公子聞言,淺笑,聳肩,攤手,表示自己很無奈,滿足不了宋可的要求。
林木倒是有點意動,他之前的時候聽湯維提了那麼一嘴,開公司的確是一個不錯的想法。
不過要開公司的話,要準備的東西太多了。
首先得明白自己的公司主打方向是什麼,要做什麼,也就是主營業務,之後還要選址,敲定管理人員,尋找業務來源,這都是事情,很麻煩。
但是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基於一個字上邊建立起來的。
那就是「錢」!
林木現在或許不窮,但是絕對不富裕。
日常生活綽綽有餘,還能有點小積蓄,但是如果說開公司的話,那還是遠遠不夠的。
那麼問題來了,錢從哪裡來?
演戲麼?不扯淡,現在遠的不說,就周公子,她煙電視劇一集也才幾千塊,幾十集下來也就是十幾萬或者幾十萬,還要交稅。
電影的話就更低了,除了之前江文在烈日灼心的時候給的高額片酬之外,林木還沒拿到過超過五萬塊的片酬。
所以,轉過頭來,看來看去,貌似真的要開公司的話,再回過頭來發專輯應該是最穩妥的辦法了。
雖然港台歌手攻占了內地的樂壇,但是也算是把整個市場給帶活泛了。
市場活了,就如同一潭渾水,水混了,才好摸魚嘛!
林木沉吟了一下,點點頭,「行吧,我考慮考慮!」
「我最近要出國一次,回來之後還要去東北拍戲,等回來估計就要過年了,到那時候我準備準備。」
「如果可以的話儘量明年年初再弄一張吧!」
林木也沒敢給宋可準話,只是這麼說了一句。
不過如此,宋可還是蠻開心的,內地歌手目前被港台的壓著打,有點名氣的都不敢發歌,怕撲街,而華納之前的時候也就沒簽約幾個人,這一年多了,可以說這個戰績是相當慘澹。
林木之前的專輯賣的不錯,水準也可以,如果打算新發布專輯的話,倒是一個不錯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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