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我是張好古?(2/2)
李凡丁本想陽奉陰違,可等到張鄉長也出面的時候,他只能咬牙出血租設備去了,只是這裡實在太偏僻了,工程量又不大,他費勁心思,好說歹說才用高租金為餌,騙了兩台挖機和一台推機回來。
三台車是一個車主,不到一米五的矮子,叫白傑。
才到村子,李凡丁的臉就變了,「先幹著,村里財政困難,一天一結有難度,工程完了,一併算錢。」
矮子肚裡三把刀,白傑也不例外,精明著呢,知道被人算計了,眼下在別人地頭上,想跑都晚了,他假意爭執了幾句,就讓司機開始施工了。
96年時,這樣的三台車,就算買二手的,也得兩百多萬,能買起這樣的車,白傑絕對是有點背景的,可惜的是,李凡丁根本沒意識到這個問題,或者說,他想到了,但沒想到矮子的後台,是相當強勢的。
當天晚上,區里分局的警察就堵了李凡丁的門,罪名是涉嫌「綁架和搶劫」,還好李村長早一點點得了消息,翻牆頭跑了。
陳太忠是副村長,而眼下並不是換屆的時候,於是他被匆忙地召回,稀里糊塗地變成了代理村長,搞得任嬌在電話里知道之後,笑得差點背過氣去,「探親也能升官啊?我怎麼覺得,你有點像張好古呢?」
陳太忠的文學造詣很一般,不過,《連升三級》這典故實在太有名了,對於這樣大名鼎鼎的主角,他哪裡有不知道的道理?
哼,那種紈絝子弟,也能跟我比麼?陳太忠對這個比喻很不滿意,不過再仔細想想,任嬌的比喻,還真的有那麼一點點道理。
要是他不是早早地探親走了,在這場「挖機風波」中,李凡丁跑了之後,作為村長的副職,他必將承擔部分連帶責任!
管他呢!陳太忠不想考慮那麼多了,眼下的他,已經接過了李凡丁的擔子,那麼,他面臨的頭等大事就是:修路!
十萬噸的水泥廠,別說是鄉里,隨便擱到哪個縣裡,也都是了不得的事物了,雖然眼下的紅山縣已經撤縣改區成了紅山區,但這無損這個水泥廠在區裡的地位。
張鄉長也來了,實際上,出了這麼大的事,鄉里不來人根本是不可能的,就算這件事的姓質,最終還沒有敲定,但毫無疑問,在對東臨水村基層的管理上,鄉里難逃疏忽的嫌疑。
不過,張鄉長也不是很在乎,既然這件事有可能劃歸到「經濟糾紛」里,他目前是無須煩惱的,李凡丁的死活,跟我又有什麼關係呢?
同陳太忠一樣,他擔心的也是修路的問題,「小陳,聽說你最近跟呂總處得不錯嘛,修路這事,你一定要當最重要的事來辦哦。」
說這話的時候,鄉長大人的臉上,浮起了一絲古怪的微笑,這笑容讓陳太忠十分地不爽,靠,我只是小小地收了一點錢,怎麼你們全知道了?
事實上,呂老闆並沒有跟張鄉長說過行賄的事兒,這是忌諱,呂總是明白人,他只是隨口說了一句,陳副村長那兒,我去做工作好了。
可張鄉長也是明白人,發現陳太忠後來不摻乎了,自然明白,呂總的「工作」已經做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