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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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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長的暑假才剛開始。

英式龐克搖滾初萌即已讓全球為之瘋狂的年份,在亞熱帶的這個小島上,這座陽光尚未被捷運開挖掀起的飛沙烏煙污染的城市中,位於民生東路上全台第一家「麥當勞」,在那年夏天,把一首喬治男孩的Do You Really Want to Hurt Me?播了又播。

極強的冷氣,把陽光漂成霜氣逼人的霧亮,冶艷如鬼哭的歌聲一句句切裂了空氣:真的真的你想要傷——害——我——嗎?那聲帶聽來仍未脫男生變聲期的尷尬,卻意外地充滿了迷幻悲傷的氣味。

我無法回答男孩的哀鳴,男孩唱出的正是我的焦慮與茫然。

總是睡到中午才起床。離晚上駐唱開始還有一大段空白,如果沒有被排到下午的練唱時段,又不想待在家裡被母親嘮叨,就只好坐在冷氣夠強、裝潢嶄新的「麥當勞」臨窗凝視街景。經濟在起飛,這些舶來品牌的快餐店才剛開始在台北接二連三登陸,每一家雇用的都是漂亮且笑容可掬的大學生,成功打入台灣人的生活。在彼時洋菸洋酒進口車國際企業尚未大舉進軍的年代,有好長一段時間,我們這些土包子都誤以為快餐代表的是進步國家的現代化生活。尤其看著工作人員把時限內仍未售完的舊薯條毫不心疼地倒掉,更是令人對快餐的品質五體投地。一直得等到幾年之後解嚴,觀光簽證首度開放,我們才會從返台遊客口中得知真相。麥當勞在美國不過是廉價的粗食,流浪漢們習慣來店流連,順便梳洗如廁或休憩。

不知其實也有不知的幸福。

就像不知幾年後就會出現快餐愛情這種說法。不知校園民歌風潮即將結束,新浪潮電影只會是曇花一現。不知接下來三十年,這座島將陷入無止境的政治鬥爭,淹沒在群眾叫囂的口水裡。一九八◯年代的台北,那個雖然無知卻自得其樂的年代,同樣也如黎明一瞬那麼短暫。

雖已隱隱感覺這世界與我之間的距離不斷在擴大,但表面上我跟大家沒有任何不同,一樣抹上浪子膏,穿起高腰褲,掛著隨身聽,青春太滿只好揮霍。騙過滿室與自己年紀相仿的潮男時女,更重要的是,也瞞過自己:我們聚窩在此,因為青春保鮮需要的就是得像這樣的一個地方——乾淨明亮,有一點奢侈,有一點崇洋。

那天,我最先看見的是端了托盤從點餐櫃檯轉過身的阿崇。

那人高三才從自然組轉來我們社會組班上,同學一年不能算熟,畢業後自然就沒再聯絡過。他與高中時的樣子相差不大,仍然又黑又瘦。大熱天裡穿了全套一身的西裝,讓人不注意到也難。接著我的目光立刻轉移到阿崇身旁的男生。他脫下的西裝上衣抓在手裡,另一隻手的指間正夾著一截香菸(是的,那時候到處都沒有禁菸)。那人骨節明顯的手指,寬大手背上筋脈浮凸。捲起的袖口下,臂內側清楚蜿蜒的血管像一條糾纏的繩。我的腦中突然發出訊號:這隻手臂我認得。

「你怎麼會在這裡?」這是阿崇對我說的。

「原來是你。」這是我對姚說的。

「小鍾,好久不見。」

「你穿成這樣,我差點沒認出來。」

姚的一臉痘疤已經大幅改善,換了一副雷朋著名的三角金邊款眼鏡,看上去比以前多了些書卷味。等他們過來同桌坐下,我才理解沒有第一眼認出姚是為何。並不是對方的外貌真有那麼大的改變,而是我的意識出現了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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