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零六章 約法三章(2/2)
梁伯滔只是隨便想想便渾身顫慄起來了,即使林誠只是分給自家百分之一的利潤,那也足足有五億美金了,比自己創立的百富勤市值還要多個三四倍。
也就是說,自己只要跟著林誠賭中這一回,曾經敗掉的百富勤公司,輕而易舉的就能賺回三四個來。
丟你老母,老子幹了!
不過梁伯滔雖然在心中已是有了決斷,可他還是說道:「讓我擔任銀行行長沒問題,可你我需要約法三章。」
林誠鄭重說道:「你請說。」
他知道,作為梁伯滔這等身懷大才的人物,不是這麼好招攬的,想要挖到這等人物前來效力,必須答應對方非常苛刻的條件才行,所以他洗耳恭聽,靜待對方開出條件。
梁伯滔沒有任何客氣,直接說道:「首先第一點,在我擔任銀行總裁期間,由我來組建管理團隊,整個銀行上下,除了林總之外,沒有人可以對我指手畫腳。」
林誠當然明白梁伯滔的顧慮,他一口答應道:「這當然沒問題,你來到林氏銀行之後,林氏銀行的所有工作都將由你來掌控,我除了在方向性的問題上,輕易不會影響銀行的施政。
而且我還將成立一家林氏投資集團公司,會將林氏銀行、林氏證券公司,以及新成立的天幕基金公司併入投資集團旗下,由你梁伯滔擔任集團總裁,並且你還將擔任林氏控股集團副總裁的職務,全面負責林氏控股集團的金融事務。」
梁伯滔見林誠答應得這麼爽快,並且還讓他擔任林氏投資集團總裁以及林氏控股集團副總裁,心中非常的感動,不過在商言商,他還是繼續開條件:「第二點,後續亞洲金融危機的操盤將由我來接手,不過我會嚴格按照林生計劃書中的推演去布局亞洲金融危機。
如果金融危機當真按照林生推演的步驟發展,我為林生賺取的利潤少於五百億美元就當是我能力不足,我將自動請辭,並且分文不收。」
林誠笑了想,便道:「要想馬兒跑,哪能不讓馬兒吃?不如我跟梁生定個君子協定,如若梁生當真為我賺取五百億美元,梁生將分得五億美元獎金,六百億美元就加一億美元,七百億再加兩億,八百億疊加三億,以此類推,上不封頂。
如果梁生能為我賺取一千億美元,梁生分得的獎金就可累積達到二十億美元。我林誠牙齒當金使,說到做到,如若不信,梁生可把這個條件寫進協議,讓它擁有法律效力。」
梁伯滔聞言呼吸都快停滯了,他想到林誠會對自己很大方,可他沒想到林誠會對他大方到如此地步。
不過還是那句老話,在商言商,梁伯滔開出最後一個條件:「我想成為林氏銀行的老闆之一,不知道林生能否答應這最後一個條件。」
林誠沉默了一會兒,接著笑道:「林氏銀行百分之五的股份,不知道梁生滿不滿意?」
梁伯滔笑道:「滿意,從此我這條老命就賣給林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