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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九零章 央視訪談:林誠的慈善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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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啪啪啪……」

朱君輕輕的鼓著掌,雙目泛紅,淚眼婆娑的道:「林誠先生說的太好了,太令人感動了,我真為祖國有你這樣的人感到驕傲。」

朱君掏出口袋中的手巾,抹了一把眼淚,繼續問道:「不好意思,讓您見笑了,咱們接著剛才的話題繼續談。

我們注意到,林誠先生,這幾年對於國內邊區教育事業捐款數額特別巨大,據權威媒體統計,已經累計捐款了一百個億,請問您是怎麼看待慈善事業的呢?」

林誠笑道:「說到慈善事業,那肯定是我一生都要為之奮鬥的偉大事業。

但是國內有種聲音我也看到了,比如說你林誠身為世界首富,身家高達8435億,幾年來卻只捐款100個億,連九牛一毛都算不上,你林誠應該捐款1000億才對,亦或是學習國外首富的做法,把全部身家裸捐給慈善機構。

對於這種說法,我認為是不對的,慈善捐款本應該是你情我願的事,我認為自己掙了那麼多錢應該回報一下社會,於是我捐錢了;

我認為我掙錢很不容易,而且我嚴格按照國家稅收政策給國家交稅了,對社會已經有了足夠的回饋,盡了一個共和國公民應有的責任,不想再給別人捐錢了,那我可以不捐。

捐款是個人的自由,應該秉承自願的原則,任何機構、個人都無權指責。

不過我也知道咱們國家的國情,老百姓向來都認為「為富」必定是「不仁」的,所以他們就打從心底里認為,你從老百姓手裡掙來的錢,應該返還一部分給老百姓,不然老百姓就會戴有色眼鏡看你,認定你是為富不仁的黑心商人。

在這裡我想為企業家們說句話,改革開放20年來,其實中國企業家的財富是很有限的,企業家的第一責任是應該是把錢花在投資地方經濟,創造更多就業和財富,以及依法納稅上,如果不先把這個做好,就把錢捐給貧困群眾,反而沒好處。

以前我說過我雖然是首富,但我認為首富的『富』,是負責任的『負』。

一個人有一兩百萬很幸福,這是你自己的錢,但有一兩千萬時麻煩就來了,要考慮幣值貶值、保值投資的問題。

當你有幾個億、幾十億時候,千萬記住這不是你的錢,這是社會委託你進行投資,這是對你的信任,是一種擔當和責任。

怎麼把這些錢管理好,而不能隨便捐出去。要等人才、組織、體系都準備好,才能去做。所以說花錢比掙錢難太多。

我最欣賞這種人,一個月工資只有2000元,但能拿出10塊錢去捐,甚至每星期都捐10塊錢,他們才是社會最了不起的基石。

捐款是對的,不捐也是對的,但自己不捐讓別人不捐是錯的。

我認為,捐錢改變的不是災區,改變的是自己,你改變之後世界自然會隨之改變。

至於有人認為國外富豪喜歡裸捐,死後願意把全副身家捐給慈善機構,我認為這些人被一些報導給誤導了。

要知道國外大都是資本主義社會,富豪們做的任何行為首先考慮的是自己的利益,在西方,利益至上是人們的日常行為準則。

那麼國外富豪為什麼喜歡捐款呢?

首先在國外捐款可以減免一大筆稅收,國外富豪喜歡做慈善的最根本目的就是為了避稅。

其次國外富豪捐款的慈善機構往往是以妻子或其他親人名義成立的慈善機構,富豪們把財富捐款給慈善機構,可以省下子女繼承財產的巨額遺產稅,而慈善機構在富豪死後一般都是由子女繼承管理的,他們可以動用慈善機構的善款,卻可以不必交稅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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