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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一九章 應用程式商店的暴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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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們買到智慧型手機後,便一頭栽入應用商店中,不過iPhone手機和藍莓手機、黑莓手機上安裝的應用商店並不相同。

蘋果不改內部獨立王國的本色,iPhone手機上用的是自家研發的iOS作業系統,系統上只能安裝蘋果應用商店;藍莓手機、黑莓手機使用的是谷歌公司開發的安卓作業系統,系統上只能安裝安卓應用商店。

應用商店,是蘋果公司和谷歌公司提供給軟體開發個人或者大型公司發售自己開發出的在iPhone、黑莓手機、藍莓手機上的應用軟體的地方,其名稱為App Store和The Android App Store。

程序開發商們可以把自己開發的程序擺在應用商店販賣,分成比例為三七分成,開發商得三成,應用商店得七成,這個分成比例可比起點的五五分成還黑。

可這對於程序開發商來說,能有個平台給他們賣程序就不錯了,沒有應用商店,他們連三成利潤都沒有呢。

在購買了智慧型手機之後,消費者們要做的第一件事自然是進入應用商店把自己看好的程序安裝到智慧型手機上。

應用商店名為商店,自然不會免費提供,消費者們想要暢玩智慧型手機,還得付費購買。

當然了,無論是電腦還是手機,最受歡迎的應用程式還是遊戲,如今在蘋果應用商店和安卓應用商店銷售榜排名第一的軟體,都是一款由中國新世界娛樂公司推出的《植物大戰殭屍》。

這款遊戲後世之人都非常熟悉,是一款風靡全球的益智類策略單機遊戲,不用說,又是林誠這個穿越者搞出來的。

在三天的時間裡,僅僅是《植物大戰殭屍》一款遊戲,下載次數就高達615萬次,也就是說在購買到智慧型手機的800萬消費者中,就有615萬人下載了這一款遊戲。

而應用商店所有程序的總下載次數則高達7300萬次,其中蘋果應用商店的下載次數為2500萬次,安卓應用商店的下載次數為4800萬次。

安卓之所以遙遙領先蘋果,卻是因為OPPO、vivo的智慧型手機均安裝了安卓應用商店,兩家公司聯手售賣了600萬台,基數遠大於蘋果的200萬台。

按照每款程序均價5美元計算,7300萬的下載次數就可得到3億6500萬美元的銷售額。

誠然,這3億6500萬美元和智慧型手機112億9200萬美元差距懸殊,還得分給軟體開發商三成,但應用程式商店可是無本的買賣,而且還細水長流長做長有,這又是一門不比賣智慧型手機差多少的大生意啊!

更不要說蘋果應用商店和安卓應用商店都是屬於林誠的,這兩大應用商店至少可壟斷全世界超過八成的市場份額,即使日後其他手機廠商也發售智慧型手機,他們多半也是要安裝這兩款應用商店,競爭壓力可比智慧型手機小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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