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版權的一些事(2/2)
李傑把鍋甩給了自己的老朋友托尼·斯塔克。
「我明白,所以我來此並不是為這個。」羅傑斯說話的時間,辦公司助理已經把咖啡和甜甜圈送來了。看見擺在自己面前的霜糖甜甜圈,羅傑斯決定還是不拿起來吃了。
「我從鐵拳和刀鋒哪兒得知你們這件公司,你們收購了他們的版權?改編成為英雄漫畫?」
「是的隊長,我始終認為超級英雄是這個社會的榜樣。他們做正面積極的事情,對抗邪惡。這些值得大加宣傳。而且英雄也會受傷和死亡,超級英雄並不是一份有著固定收入的工作。嗯?也許復仇者除外。」李傑看著羅傑斯說道。
「所以我收購了這些英雄的版權,出版他們的漫畫。讓他們的英雄事跡廣為流傳,為大家樹立榜樣的同時,也能夠分一些版權收入給他們。」
「比如鐵拳和刀鋒我和他們兩個簽訂的都是分成協議,他們的漫畫賣得好,他能夠拿到的版權分成就多。從今年一月份到現在的四個月時間裡,鐵拳和刀鋒我已經分別支付了他們二十萬美元的版稅了。只要他們繼續做英雄,繼續打擊惡棍。提升他們的人氣,他們以後的漫畫銷量會越來越高,分成也越來越多。」李傑大致的講了公司版權的收入。
刀鋒和鐵拳之前在公眾視野中不算多有人氣,漫畫銷量只能算一般般,所以版稅不高。現在marvel賣的最好的是《蜘蛛俠》系列,排名第二的是《夜行者》系列。
支付給彼得·帕克的版稅已經累計到了一百多萬美元,並且已經開始周邊動漫周邊廠商來談代理的事情了。可以預見,彼得未來的收入將會是一個天文數字。
蜘蛛俠系列的故事設計的比較陽光,老少通吃。而夜行者系列的故事被主編設定的偏向厚重陰暗,屬於成年人看的故事,所以銷量上比不上蜘蛛俠。
羅傑斯點了點頭。「雖然你現在的公司規模還不大,但是我喜歡你的理念,所以我才來找你。」
李傑揚了揚眉頭。「怎麼說。」
「你知道的,鷹眼最近有些麻煩。他需要一筆錢,所以他想要賣出自己的形象版權,並且在不提及神盾局秘密的情況下,可以提供一些他曾經經歷的戰鬥故事作為漫畫改編素材。」羅傑斯倒出了真正的來意。
而李傑聽了卻是搖了搖頭。「恕我直言隊長,特工鷹眼巴頓。最近卻是很火熱。但是他的新聞可沒有一條是正面的。說實在的,我甚至不敢讓鷹眼的形象出現在我們公司任何一本漫畫上,甚至連客串都不行。更不要說出他的單人漫畫了。」
「現在網上可全是在罵的,關於他剋扣死侍佣金的事情。已經有人喊出神盾局應該開除這種敗類的話了。」李傑說的是實情,所以羅傑斯也無法反駁。
「至少最近一兩年內,鷹眼這個名字毫無價值。不僅沒有價值,甚至還會拉低公司的銷量。」李傑攤了攤手表示鷹眼這個名字已經徹底被死侍給弄臭了。
「所以不能出售是嗎?」羅傑斯有些失望。他準備離開了。
「也並不是不行。有一種投資叫做先期投資。我相信鷹眼以後他的名聲會回來的。」李傑想著只要紐約之戰爆發,哪怕之前鷹眼掉墨坑裡了也能洗白。
「不過關於版稅方面就不可能如同鐵拳和刀鋒一樣了。」李傑先給羅傑斯隊長打了一個預防針。
「那麼能有多少?」羅傑斯知道鷹眼已經快被死侍給弄得崩潰了,他現在只想早點拿到錢把死侍給打發走。
「一百萬美元。」李傑笑了笑。
「一百萬?」羅傑斯有些驚訝。
「一百萬美元,我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是要購買鷹眼此後十年在內的全部版權,包括手辦周邊,甚至以後啟動的大電影,遊戲等等。以後十年內,這些收入都不會再給鷹眼特工任何版稅了。」李傑表示自己也不是完全做善事的。
「畢竟鷹眼這個名字,在未來兩三年內毫無用處。把他經營起來還需要很多的時間和精力。」
羅傑斯沉吟了半響,他也鬧不清楚李傑這個條件是好還是不好。他決定先回家去問問鷹眼自己的意見。
「其實相比起鷹眼,羅傑斯隊長你才是神盾局裡真正的明星。」李傑喝了一口黑咖啡,拿起一個霜糖甜甜圈咬了一口說道。
還在思量的羅傑斯隊長看了李傑一樣有些疑惑的問道。「什麼?」
李傑三口兩口吃完了甜甜圈拍了拍手上殘留的霜糖粉。「你知道今年可口可樂為了讓美國隊長斯蒂夫·羅傑斯的樣子印在他們可樂瓶的包裝上花了多少錢嗎?」
「什麼?」羅傑斯一頭霧水,他弄不清楚李傑在說些什麼。
李傑看著羅傑斯迷惑的樣子無奈的笑了笑。「三千萬美元,這僅僅是一年的代言費。不過我想這筆錢應該並沒有打進您的帳戶對嗎,羅傑斯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