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一節 商稅的顧慮(2/2)
早在當太子的時候,劉徹就已經在謀劃這麼做了。
實在是長安的商業太發達了。
而發達的商業也導致了長安城市的兩級分化。
尚冠里及其周邊閭里等靠近戚里和未央、長樂兩宮的閭里,屬於長安的曼哈頓、王府井,居民非富即貴,庭院深深,閣樓亭榭,美輪美奐,而居住在長安各市及城區邊緣的,則是典型的貧民窟,居所破舊不說,各種生活垃圾更是堆積如山,長久才會清理一次。
而這些貧民窟,無疑是各種細菌與病菌的滋生溫床。
不清理一下,劉徹睡覺都會做噩夢。
而城管司的建立,算是了卻了劉徹這個擔憂。
而且城管司還能解決一大批長安底層百姓的就業問題。
清理垃圾、打掃街道、清掃渭河淤泥這些工作,除了最底層的百姓外,不會有人願意去干。
而偏偏,這些工作都需要大量人力。
至於清理出來的各種生活垃圾,尤其是渭河的淤泥以及各種人畜糞便,則全部被送去了上林苑,作為土化肥的原料或者乾脆就直接作為肥料使用。
更秒的是,城管司成立後,將全長安的衛生和道理環境都搞的煥然一新,受到了朝野稱讚,甚至,連劉徹偷偷的打著城管司的名義,在長安九市和花街柳巷中加征了商稅,都沒人在意。
「可惜……」想著這個劉徹也嘆了口氣:「如今的商稅,還未達到呂后時一半的標準……」
說起來,後來小豬搞的告緍什麼的,其實也是撿的呂后的牙慧。
呂后時期頒布的律令尤其是市律和商律,幾乎無所不包,商人不管賣什麼,都要給朝廷上稅。譬如開礦,要按照產量以石上稅,賣東西,按照所賣貨物的最終成交價上稅。
可惜啊!
諸侯大臣共滅諸呂后,這些呂后制定的律法除了戶律和少數律令外,余者盡皆被廢。
時至今日,就算劉徹想恢復,也要小心翼翼。
這也是人類政治鬥爭的傳統。
政治鬥爭的失敗者,不論他先前推行的政策是好是壞,一律要被潑上髒水,極力污化。
仿佛那個失敗者天生就是個腳底流膿,嘴角長瘡,連走過的路都污穢不已的大魔頭。
秦與呂后,就是這樣的證明。
而後世歐羅巴的元首,也得到了這樣的待遇。
天朝、米帝和毛子,類似的例子也數都數不清。
這大抵是人類的通性罷,對於自己的敵人,尤其是內部的敵人,一旦打倒,就必然嚴防死守,防止有朝一日,會被秋後算帳。
因此,劉徹深知,就算他將來真的恢復了呂后時的商稅律法,恐怕也要換個馬甲,換個名目來幹了。
這麼想著,御駕就已然到達了上林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