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二節 打擊一小撮(1)(2/2)
經過這半個月的談判。
南越王趙佗已經接受了劉徹提出來的大部分條件。
其中,就包括了同意中央政府,向南越郡縣派遣監察御史和采詩團。
監察御史,監督不法,宣揚王化。采詩團,則深入南越郡縣,與各個階級廣泛交流。
這樣,中央政府,就在法律和意識。形態上,控制了南越。
這種控制,雖然還不比目前中國腹地的諸侯國。
但起碼也要強於後世****對hk的控制。
現在的南越王國,雖然依然被准許擁有受其王室控制的軍隊、官僚和貴族。
然而,南越全國的制度、法律以及社會結構,上下等級。全部都要跟著長安來。
從法理和原則上來說,從此以後,南越百姓,也就是漢朝百姓。
他們的名字被登記在南越王國的戶籍本上,同樣也被登記在了長安丞相府的戶籍本上。
南越士子、貴族和官員,可以跟中國士子一樣,來長安參加考舉,一視同仁獲得出仕做官的機會。
這一步邁出去,基本上,只要劉徹不作死。對南越橫徵暴斂,南越與中國的融合就會越來越密切。
要不了二十年,就會跟當年的長沙國一般,從一個特殊地位的諸侯國。變成一個普遍意義上的諸侯國。
他的官員、法律、軍隊,甚至王室,都會慢慢的被長安所控制和掌握。
對於這一點,劉徹的自信心還是很高的。
當然,僅僅依靠政治控制,想要徹底的穩固住南越內附的成果。
見效是會比較慢的。
通常。這是一個水磨功夫。
要下力氣,一點點的在南越,尤其是百越部族之中,傳播和宣傳漢朝的法律、政策以及意識、形態。
所以,劉徹跟趙佗還談妥了許多經濟援助的協議。
希望藉助經濟援助和技術援助,來達到加快這個進程的目的。
「南越與中國分離日久,其百姓,多刀耕火種,不識中國之先進耕作技術與工具之用」劉徹看向大農令直不疑道:「大農要在關東吳楚齊魯淮泗之地,廣選農稷官,前往南越,輪流教導南越士民耕作及開鑿水利設施!」
向南越普及先進的技術和農具,這同樣有利於國家的統一與民族的融合。
百越諸部族,向來刀耕火種,以原始低效的勞作方式,獲取生活物資。
這怎麼能行呢?
如今,劉徹既然已經成為了南越的主人,所有百越部族的天子,那自然有義務,幫助他們,從原始的氏族社會,過渡到文明的封建社會。
當然,中央政府,不能只付出,而沒有報。
那樣的話,中央政府,豈非就是一個大寫的s。b?
「另外,朕還與南越王談妥了,以蔗糖換鐵器的計劃」劉徹對少府令劉舍道:「少府要跟進這一計劃,同時派遣能工巧匠,前往交趾、桂林、日南,指導南越士民,種植甘蔗,榨取蔗糖,轉輸中國,再以每石蔗糖,給鹽一石,鐵器若干斤」
大農直不疑與少府劉舍,於是同時出列領命:「諾!」
這南越的蔗糖,算是劉徹計劃里,未來交趾、日南和桂林等地區的主要經濟作物。
當地種植水稻和其他作物不是不行,但經濟效費比太低,而且也很難運出當地。
與其如此,不如在保證了基本的糧食產量後,全力展甘蔗種植業,以蔗糖作為主要商品。
然後,南越的部族和百姓,再以蔗糖,從中國換取大量的食鹽鐵器布帛。
這是雙贏!
錯!
應該是三贏!
因為,還有一個贏家,是偉大的甜黨!
自從劉徹讓人抄襲了劉安的明,在關中推行了豆腐後,豆腐腦這種神奇的零食,就成為了關中中產階級和貴族家庭的零食與早餐的選擇。
然而,中國自古缺糖。
現在,中國主要的糖料來源,除了麥芽糖就是蜂蜜了。
很顯然,在這樣的情況下,哪怕是麥芽糖,也是很貴的。
一般的中產階級,甚至都消費不起,更別說拿來當豆腐腦的佐料。
於是,關中咸逆橫行,甚至可以說是唯我獨尊。
這當然是不可接受的!
引進蔗糖,幫助甜黨王師,討伐咸逆,長久以來,就是劉徹的一個心愿。
劉徹相信,在有了足夠的蔗糖後,甜黨大軍,必然興盛起來。
因為,人類是永遠都無法抗拒多巴胺帶來的快樂的。
將南越之事,處置完畢。
朝議,就進入了正題。
「濟南之事,卿等都知道了吧」劉徹站起身來,沉痛的道:「濟南王臣辟光,居然如此喪盡天良,竟役使、奴役國人過律至斯,濟南固然有罪,朕也難逃其責!」
「非朕德薄,安可致濟南喪心病狂至如斯地步?」劉徹擠出兩滴眼淚,哀傷的道:「朕當素服以避正殿,齋戒沐浴,禱告上蒼,請求天地神明,毋因朕之過失,而降罪於朕之百姓,天下治亂,在朕一人,諸般罪孽,皆由朕起!」
面對劉徹忽然的這麼個變化,大部分官員,都是措手不及。
在漢室,天子是永遠沒錯的!
哪怕天子自己說自己有錯。
那也一定是因為大臣們的原因!
天子怎麼能錯?假如真有錯,那也必然是這個世界的錯!
更重要的是,劉徹咬死了一個時期,他不提劉辟光橫徵暴斂,也不提他激起民變。
只提他『役使國人過律』這個問題。
不了解漢室律法的人,可能會以為這個罪名,也就跟小偷小摸差不多,撐死罰酒三杯的罪行。
但,實際上,這個罪名,在漢律之中,是極為嚴重的大罪!
當年劉邦登基稱帝後,下令蕭何在秦律基礎上,修訂漢律。
漢律的絕大部分內容,都是抄襲的秦律。
但有幾條,卻是劉邦明創造的。
這些律法中那條『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固然是如雷貫耳。
但役使國人過律,卻同樣是舉足輕重的律法。
劉邦設立這條法律的初衷,就是吸取了秦亡教訓,為了防止諸侯貴族,肆無忌憚的奴役自己的封國的百姓而設下的高壓線。
誰碰誰死!
這樣說吧,這個罪名在現在,就跟武帝朝時的巫蠱罪一樣。
是屬於人渣敗類才會去做的事情。
尤其是在輿論界看來,諸侯王和貴族們,本身就是窮奢極欲的富貴之人。
這樣的人,卻還要役使國人過律,只能說,良心都被狗吃了!
歷代以來,所有坐死了這個罪名的人,最好的結果,也不過是一擼到底,廢為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