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5章 動議(2/2)
光是從拉里·埃里森那裡前前後後就拿到二十億美元左右,誰讓那個無恥之徒喜歡抄襲蘇木公司的產品。
一家律所的律師對蘇木說:「好消息是你沒有犯過錯,從目前得到的消息來看,對方除了口述和表演之外,沒有找到任何對你不利的線索。
我們的法律很公正,它不會因為對方只是說說,就認定一個無辜的人有罪,再沒有更多線索的情況下,我們成功反訴對方欺詐勒索,故意損毀你名譽的勝訴機會很大。既然沒有庭外和解的必要,我們將直接進入最後審前階段,儘快制定出審判計劃,包括促進證據採納的計劃,我們有許多證據、證詞來證明你的清白,而據我所知對方的律師並沒有掌握太多公司,這是一次很劣質的勒索。」
拿著蘇木的錢,他不會質疑蘇木究竟是不是真犯罪了,那跟當律師的沒關係,負責幫忙辯護,讓他證明自己無罪就行,能混到高級律師的精英們,情商都不會太差,知道應該怎麼辦。
審前會議也被稱之為「日程安排會議」,由法官主持雙方達成一個關於提交動議、修改訴狀、合併其他當事人和完成證據提交與展示,以及確定審判日期等事項的時間表。
之所以安排審前會議,也是為了給雙方和解的機會,絕大多數訴訟案都是在這個階段達成和解,庭審起來相當費時費力,有些人寧願吃點虧也不願意將錢送給律師。
蘇木什麼都不多,就錢多,他不在乎僱傭這幫律師們會花多少錢,更加在意自己的名譽問題,他可不希望以後頂著個「性騷擾變態」的名頭繼續生活,必須得證明自己的清白才行。
在美國,法院通常不會自行審查起訴狀,從起訴狀中挑出異議是蘇木這幫律師們的責任,另一位律師此刻說道:「我覺得沒有審判的必要,從已經了解到的情況看,這簡直是場針對你的鬧劇,既然原告拿不出證據,同時也找不到人證,我們完全可以進入處置性動議,請求舊金山聯邦法院不經審判而作出判決,在答辯前撤銷案件,進行即決判決的動議。」』
曾經想過長大後當律師,提前學習過許多法律知識,具體的法律條款經常被改變,但對於這些法律名詞蘇木很清楚,點著頭說:「已經從我公司離開那麼久,並且遭遇到了財政難題,勝利站在我這邊,有可能提前撤銷掉案件,但那樣會不會被人認為是我欺壓對方?」
「但拖得越久,對你越不利,這樣的案件就不應該進入到庭審階段,除非法官特意針對你。」某位頭髮已經禿了的老律師說道,當年他曾為尼克森總統水門事件那些當事人辯護過,在律師界名聲響得很,一小時出場費用高達上千美元,繼續補充了句:「當然,我並不認為有哪位法官會故意針對你。」
這間屋子裡發生的事情,不會對外傳出去,除非某位大嘴巴的律師願意丟掉工作、名譽,並且承擔金錢和自由方面損失的風險,想說什麼都可以。
蘇木笑了,他告訴說:「我恰巧認識一些人,假如對方證據不足,直接判決貌似也是個好選擇,我從沒對那位可惡的女人做出任何事,看樣子身邊的人都要換成男人才行,也許這就是許多公司不願意招收女性員工的原因,簡直就是定時炸彈。
你們去幫我安排吧,反訴的事也要進行下去,最近幾天股價一直下跌,我很有必要召開一次新聞發布會,你們幫忙想想可能會面臨的問題,為了避免到時候難堪,我得先做一次排練才行。去告他們吧,包括那位女人,還有侵犯我名譽的媒體公司。」
「肯定會全力以赴,這點請你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