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推理無用?真相大白!(2/2)
撞,拿什麼撞?
大家都看的明白,三爺這都笑的不行了,但抽空看了一眼白實秋,眼神兒意義很豐富。
白實秋一臉正色,表示那只是演戲,自己行得正坐得直,現在他就是坐的很直很直。
要說,張小呆還是有料的。
還是回到劇情。
現在的情況是,周大仙成了通緝犯,雖然被寶寶跟張寧給救了,但是證據對他非常不利,當然了,這個證據的事情,他們三人根本就不知道,可是大概的消息還是知曉的。
周青這大臉都出現在了當地電視台上,也就是他之前想花30萬打GG的那個,這回,30萬都省了。
當然,這是寶寶的吐槽,而張寧則是覺得很有趣,周青再把自己的經歷一說,這就明顯是一個非常厲害的案子呀。
「我們來組成個偵探組合吧!」張寧此時也不知道酒醒沒醒。
還真的就組合在了一起,然後三個人真的就對這個案子來了一翻調查、推理以及案件重演。
這中間,警察方面的追捕,那三個凶人的追殺,發生了許多有趣的事情。
很快就明白了,那三個人應該是黃金大劫案的劫匪,而宋培這個人應該也是參與了其中,這三個才是真的壞蛋。
而周大仙確實沒有殺人,警察的追捕是很厲害的,他差點兒就被抓住了,但是,他跟那位童小雅警官認識,而且,這周青還追過她。
「你相信我,我一定會證明自己的清白!」
「你怎麼證明?」
「我不知道,但是一定會有辦法的,你知道的,我怎麼會殺人呢?我頂多算是個騙子!」
「你……」
就這麼的心一軟,給放了。
這其中,也談到了讓人心酸的往事,周青為什麼在三亞不回老家呢,就是因為他跟對象結婚的時候,被綠了。
結婚的對象,是馬莉出演的,當時這個安排讓馬莉很生氣呀,直說我怎麼會背叛老白呢?
「那時候我才明白了,這個世界上比所有人都瞧不起你更難受的滋味,就是讓所有人同情你。」
本來被綠了這就更慘了,背井離鄉的出來混,結果還被人給忽悠了。
結婚用的大金戒指,被人給騙了,騙的那個人,就是黃大仙。
有的手段也簡單,就是告訴他,破財免災,至於怎麼個破財免災呢,就是將手上的戒指摘下來,然後不知道怎麼整的,那戒指上就出現了血。
說明這個戒指替你周青擋了血光之災嘛。
後來,周青自己也明白了,特別簡單的一個騙術就是在不注意的時候,灑上點兒血。
「那你還去當神棍?騙別人?」
「他騙我,成功了,這說明騙子是一個很有前途的職業,我也騙別人啊,我被騙了一枚戒指,我在從別人那裡騙回來十枚不就好了?」
「那你成功了嗎?」
「正在成功的路上呀。」
周大仙的這一番理論,簡直是讓人哭笑不得。
直到最後,案件重演,自然要在那個小作坊里,而他們三個沒辦法,只好把宋培的養女給抓了,怕她叫喚,還給綁住了。
三個人不斷的反覆推敲。
寶寶的記憶力非常好,雖然他看上去土不拉幾的,而且人還傻傻的,可是只要一閉眼睛,就能從回憶中找到所需要的。
「我知道了!」
終於,寶寶似乎得出了真相,可就在這個時候。
「不許動!」
「舉起手來!」
警察出現,其中自然有童小雅跟那個濃眉大眼的。
「我們找到了答案!我們知道兇手是怎麼殺人的,以及他是怎麼逃離現場的了!」
寶寶喊了出來,又徵得了幾位警官的同意,這就開始了一番推理。
跟《唐人街探案》一樣,寶寶在這裡破解了兇手是怎麼樣離開現場的,那就是,兇手殺人之後,周青到來,然後兇手偽造了一個宋培還活著的現場,之後,他鑽入了那個準備好的箱子,這個箱子又被周青取走放在了車子裡運到了目的地,放在那裡就OK。
「哦,這是著名的《體育館殺人案》的手法。」張寧做了這麼一番補充。
她是個很猛,很豪爽,還很喜歡推理小說的姑娘,只不過,喜歡推理,不見得很擅長,就很呆呆的感覺。
而這次的推理,兇手這樣的離開了現場,時間上的把握是非常出色,現在這個年頭,攝像頭還不是很多,這個案子中,只有幾個記錄了周青駕駛著微面去小作坊路上的一些個影像。
所以,養女這個初中生,就成了一個最佳的目擊證人,而且也是間接的配合了兇手逃離現場,將殺人嫌疑賈禍給了周青。
看到的是你周青的車子,然後進屋就看到了自己的養父屍體,這殺人的能是誰?
那麼,也就是說……
「抱歉,你這樣的推理,並不能打破原本的證據。」童小雅最後下了這樣的結論。
「這,這……」寶寶此時不敢多說了。
「怎麼會這樣?」張寧也很是生氣。
但,這就是事實,以上的推理是很精彩,但是這個推理,等於是附加在案情之上的,即,如果將這個推理去掉,那麼證據還是直指周青為殺人犯。
因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寶寶所說的就是對的,那個箱子裡裝的是個人,燈光昏暗讓人看不清接待周青的那個人的臉,並不能一定就說,這個人不是宋培。
那現在怎麼辦?
「抱歉了。」童小雅要抓人了。
卻在這個時候,周青突然間一聲大吼,「我知道誰是兇手了!」
所有人,包括所有看電影的人,都是難以置信,眼下的情況是完蛋了,周青這位周大仙,肯定是要被當做殺人兇手了,便是大家都知道,殺人的不是他,如何的推理也沒用。
他現在還知道兇手是誰了?
他在騙人吧?
「我能看一眼那個兇器嗎?」周青對著童小雅說道。
「看那個幹嘛?」童小雅有些生氣。
「很重要。」
「現在沒有,只能看一下照片。」
兇器是證據,當然不能隨便帶著,但照片還是可以的。
一把錘子,上面帶著血,而看了之後,周青哈哈大笑,「兇手就在這裡,案發時候,誰第一個接觸了這個兇器,誰就是兇手!」
這時,那個濃眉大眼的警察站了出來,「你是說我就是兇手?這怎麼可能。」
很明顯,雖然沒人講,但他應該就是主管證物方面的警察,那麼,他真如周青所說,是兇手嗎?
而周青此時卻自信滿滿,好似變了個人一樣的說道。
「我在進來這裡的時候,確實很昏暗,視線並不好,但是,我非常確定一點,那就是我當時抓的那個錘子,就是兇手故意讓我抓,從而留下指紋的那個,是沒有血的。大家請想一下,兇手要我留下指紋,我抓取錘子的點是隨機的,兇手不可能控制,一個正常人手碰了黏黏的血,怎麼可能沒有感覺?所以,兇手在殺人之後必須做一件事,那就是將錘子擦乾淨,而他又利用箱子離開了這個犯罪現場,自然就沒有辦法讓錘子粘上血跡,可是,一把沒有血跡的錘子,怎麼會馬上就被認定為兇器呢?」
說到了這裡,不管電影裡還是電影外,全都鴉雀無聲。
對呀!
確實是這樣的呀,可是,周青還沒說完呢。
「所以,兇手就必須要再做一個動作,就好像現在這樣,讓兇器上出現死者的血跡!那麼,就只有一個人能做到這一點,便是來到這裡,第一個接觸到這個錘子的人!」
此時的周青,就好像是在說他的詞兒。
「我叫周大仙!周大仙的周!周大仙的大!周大仙的仙!」
但,那濃眉大眼的不死心。
「可你怎麼證明?」
周青笑了一下,「很簡單,我的衣著上,我的微面上,不管是方向盤還是任何地方,都沒有死者的血跡!」
一錘定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