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四十五章 B-2轟炸機(1/2)
在美國,軍機的研製,是有一系列默認的法則的,比如說,即使是美國提倡使用競爭機制,從優選擇,依舊有其他方面的考慮。
比如,在f-35的競爭階段,還有波音公司的x-32驗證機,但是,最後波音公司落敗,除了x-35的性能的確好那麼一點點之外,還有更大的一個問題,就是搞x-35的洛克希德公司,只有軍機項目,一旦軍機項目失敗,那洛克希德公司只能吃屎去了,而波音公司,還是全球頂尖的民用客機的生產商,失去了軍機合同,他們照樣能活得很滋潤。
所以,最終合同給了洛克希德,這也是看在洛克希德研製的其他的軍機的基礎上,美國空軍對洛克希德的好感很強,因為在f-117時期,洛克希德公司就已經顯示出來了他們的優勢,進度不會拖延,同時成本控制能力也很強。
可惜,最後的事實證明,當洛克希德公司成為了唯一的軍機承包商之後,他們也玩起來了資本家的遊戲,徹底地讓f-35成為了一個燒錢的遊戲。
同樣的,還有b-2,本來,洛克希德公司以為自己搞出來了f-117,深受美國空軍的喜歡,按照道理,也應該讓自己來接著研製b-2了吧?
結果,很意外地,美國空軍宣布諾斯羅普公司中標,讓人大跌眼鏡!
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諾斯羅普公司已經後續無機了,作為f-5戰機的製造商,諾斯羅普公司成功地銷售到了很多國家,當諾斯羅普公司改進出來了f-20,想要複製f-5戰機的神話的時候,卻發現,已經後續乏力了。
為了補償諾斯羅普公司,美國空軍把這個大蛋糕給了諾斯羅普公司,當然,他們後來也後悔了,諾斯羅普這個項目,嚴重超支,最後搞出來了20多億美元一架的天價轟炸機!比黃金還貴好幾倍!
本來美國空軍打算裝備近200架的,到了最後,發現只能裝備21架!
這些,都是後話了。
b-2轟炸機項目,最早可以追溯到75年的時候,美國空軍為了能夠突破蘇聯人新一代的s-300等防空系統的攔截,決定研製新的隱身轟炸機,當時叫做軍刀穿透者。
之後,洛克希德、波音和諾斯羅普都相當感興趣,但是因為提當時美國空軍提出來的數據太苛刻,為了應對這種在成本和技術方面的嚴峻的挑戰,空軍鼓勵航空航天企業間進行合作。於是出現了兩大競爭陣營——洛克希德和羅克韋爾團隊,諾斯羅普、波音和凌-特姆科-沃特團隊(ltv)。
幾年之後,一直到了81年,美國空軍宣布諾斯羅普成為atb合同的贏家,飛機編號b-2,並簽訂了6架試飛用機和兩架靜態測試機的初始合同,外加127架生產型轟炸機的意向訂貨,計劃在1987年達成初始作戰能力。從此,先進轟炸機,花落諾斯羅普。
因為是三個公司合作的,所以,也進行了分工,諾斯羅普負責製造前中央機身和座艙,飛機前後緣以及控制翼面,另外還負責最後的總裝和計劃的整體協調。波音負責製造後中央機身和彈艙,以及外翼段和起落架。ltv負責製造包括發動機艙在內的機翼中段和尾噴口。總裝在加州帕姆代爾美國空軍42號工廠4號場地進行。
這是歷史上的進程,但是現在,情況也發生了一定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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