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04章 開懟(2/2)
花了一整個半天,跟何寺把事情弄弄利落。
兩天之後,林海文發了公開聲明,名字取的,那叫一個嚇人。
「背後捅刀,血肉模糊」
「當我在美國陷入污衊和抹黑的時候,當我試圖獲得證據來證據自己的時候,我的同事給我發送了一系列的新聞,來自於我們尊敬的央視。一共7段新聞,遍布央視各個新聞節目,新聞頻道、綜合頻道、國際頻道、綜藝頻道等等,內涵只有一個:林海文在國外辱罵歪果仁,有損國格,丟人現眼,而且砌詞狡辯,理當馬上道歉。
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我就已經在美國主要媒體之一的cbs明確表示,那段視頻不是完整的,我所做的一切都符合我的,以及所有具備原則之人的價值觀和道德。即便是國外媒體,有偏向性的,在這之後進行報導時,也始終會提一句我的回應。但在央視的報導中,沒有。它們似乎迫不及待地要把我釘在有罪席上。
這整個過程當中,央視沒有跟我本人有任何聯繫,有任何確認和求證的行動。
很難想像,當cbs的記者問我:你們國家最主要的媒體,採用這樣的方式來報導這個事件,你是怎麼看的?
我不知道應該怎麼說,只覺得非常地羞恥,是的,羞恥,當我遭受污衊的時候,我沒有覺得羞恥,因為我知道他們是錯的。可是被問及這個問題的時候,我覺得羞恥了。這個問題最後我沒有回答,cbs也沒有報導。可是,我沒有辦法當作它沒有發生過。
尤其很多並不關注網絡的人,也許到現在,都還不知道事實——是的,在事件真相被揭露之後,他們在自己的網站上刪掉了那些新聞,然後沒有絲毫為我澄清的意思。這跟收拾犯罪現場有什麼區別?
央視的所作所為,給我帶來了可怕的影響,我每天食不知所味,也無法入睡,一整夜一整夜地流淚,從而不得不提早中止了在美國的工作。
媒體擁有報導的自由,選材的自由,但這一切不應該侵犯到他人的權益。在無數支持正義的人,都鼓勵我應該採取行動來維護權益。所以我委託了飛鵬律所的何寺律師,全權代理這一其名譽損失案件。
正義可以晚來,但希望它不會缺席。」
他發了之後,何寺轉發,隨即發表律所的聲明,措辭就比較嚴謹了,先說已經遞交訴狀。然後是主要的幾個訴求,一個是公開道歉,一個是賠償精神損失費3000萬——林海文的原話是,讓他往高了喊。就這個數字,他還有點不滿意呢。
「你瞅瞅我一年賺多少?讓它賠一個億,算多麼?」
何寺只好呵呵一笑,做什麼夢呢:「那是不可能的。」
「反正都是不可能,喊的高一點,有什麼問題?」
這個理好像也能說得通,何寺沒辦法,最後商量一通,定了個3000萬,理由當然是林海文賺錢能力很強,所以影響相對就大。
第三個訴求就比較有格調了:嚴肅反省新聞職業操守,加強建設新聞制播水平。
這口氣,跟領導似的。
兩段聲明一發,節奏算是正式上路。
國內外媒體跟進的都不慢。
一邊倒的局面,是可以預知的,央視新聞等等,下頭的微博迅速被刷爆掉。
「窩裡橫的王八羔子,你洋媽就那麼牛啊?說什麼信什麼?自己人問都不問就開始黑?你特麼是中情局下屬組織吧?」
「作為國家電視台,你簡直是丟人現眼。」
「怎麼不說話?說話呀?裝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