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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並不執著於血脈傳續?
那是不是代表著只要他不說自己能生,或者他堅持不生,那他即使和於晨在一起,也可以不用生孩子?
凌青瞬間覺得自己看到了光!
這麼多天,於晨這麼一個大美人擺在自己面前,要說他真的一點想法也沒有,那也太存天理滅人慾了。
只不過他實在是不願意生孩子,所以才一直按捺著。
可如果可以不生孩子,領養一個,那麼這一切的煩惱就都不存在了!
他完全可以先和於晨試著談談戀愛。
談得好,那就在一起;談得不好,那半年後就離婚。
順理成章啊!
凌青看了於晨一眼,心情十分好,「你說得對。」
他道,「確實,也只有這兩種方法了。」
於晨不疑有他,笑了一下,「這都是以後的事情了。」
能去□□,就證明他和凌青的感情已經很穩定很融洽了,最起碼也在半年後了。
凌青也這麼覺得,最起碼,不可能是現在。
歡歡他們唱了一會兒歌,就拉著凌青和於晨一起唱歌。
於晨不喜歡唱歌,所以唱了一首就不再唱了。
倒是凌青很喜歡,和歡歡他們一連唱了好幾首。
於晨聽著他們唱著,越聽越覺得不對勁兒。
他看著歡歡,開口道:「這首切了,換下一首。」
歡歡不解,「為什麼?」
於晨看著她,「為什麼?你覺得和你嫂子唱『轉身離開,分手說不出來,海鳥跟魚相愛,只是一場意外』合適啊?」
歡歡:……
歡歡氣憤的把麥克風遞給他,「那你唱行了吧?」
於晨無語:「所以你覺得我和你嫂子唱『轉身離開,分手說不出來,海鳥跟魚相愛,只是一場意外』就合適了?」
歡歡:……
歡歡氣鼓鼓的切了歌,「不唱了,我不唱了,我給你和我嫂子點一首《今天你要嫁給我》總行了吧!」
於晨淡定道,「恕我提醒你,我們倆已經結婚一周了。」
歡歡:……
歡歡覺得自己現在真的是一點都不歡樂了!
唱完歌,於晨和凌青領著幾個孩子吃了飯,一起去了電玩城。
這個電玩城很大,四個孩子想玩的不一樣,於晨和凌青便一人看兩個,陪著他們玩。
樂樂很喜歡凌青,所以早早就抱住了他的胳膊讓他陪著自己。
於晨無法,只好自己看著雙胞胎姐妹,讓凌青看著樂樂和悅悅。
凌青剛帶著樂樂和悅悅走到一個遊戲機前,正準備玩,卻突然聽到一道女聲喊道,「好巧啊於悅,沒想到在這兒遇到了你。」
悅悅應聲回頭,凌青注意到她微微皺了皺眉,卻還是很禮貌的回到,「是有點巧。」
那女生笑道:「正好,我和孫振南一起來這邊玩,我們一起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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