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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撩最浪的妞(……)(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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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公爵夫人的作風,公爵自己也是知道的,他也未必在意。只是……唉!」王土豪似乎很感慨地說,「誰叫我長得太帥,引起了他的嫉妒呢!」

這話實在自戀得過分,但大家卻又無法反駁——王土豪的相貌,是遊戲當中最高檔氪金皮膚之一「聖徒」。那真是帥到傷天害理的地步,要是他能以這相貌穿越回去,投身影視業的話,絕對能混到上億的身價,力壓各路小鮮肉。

嫉妒的公爵派出了殺手,想要幹掉吟遊詩人「奈必靈」(王土豪本名王必靈,穿越之後給自己的化名則是奈必靈,就改了一點點)。遺憾的是,他派出的那個殺手刀不夠快,拳頭不夠硬,反而死在了王土豪的劍下。

堂堂公爵可以派出的殺手遠不止區區一個,如果有必要的話,可以源源不絕,而且還越來越厲害。所以王土豪殺死了殺手之後,果斷離開了雷默爾城,表示要到遠方去追尋新的愛情。

那已經是差不多一個月之前的事情了。

現在王土豪大概在色雷斯王國的東部,靠近獸人草原的地方。如果熊貓想要去跟他會合的話,一直向西走,估計要走上十天半個月。

當然,熊貓並沒有去跟王土豪會合的意思。

他這一趟是想要去獸人草原,見識見識獸人們的生活方式。

經過十幾天艱難的跋涉,熊貓最終走出了戈壁。

一路上,他不止一次見到了人畜的骸骨。這些骸骨應該都有相當長的歷史了,風化得很厲害。在其中還有一具特別龐大的骸骨,雖然已經散落一地,但光是肋骨殘餘的骨架,差不多就跟熊貓一樣高。

擁有如此龐大身材的巨獸,活著的時候一定是一方霸主,但它死了之後,也不過就是一堆白骨罷了。

熊貓對巨獸的骸骨研究了很久,最終也沒發現什麼有價值的東西,只採了幾個小塊帶走,準備帶給寒風等幾個科研人員當做禮物。

走出戈壁之後,周圍的綠色越來越多,很快就從荒漠變成了草原。

草原上,星羅棋布地散落著許多湖泊,各種各樣的野獸或者魔物以這些湖泊為中心繁衍棲息,常常為了爭奪水源而廝殺。

熊貓此刻宿營的這個湖泊一帶,就有好幾伙魔獸,經常爭鬥不休。

比方說,那幾個正在湖泊的東邊廝殺,打得不可開交的那倆群——馬?

它們的相貌看起來都像是馬,只不過一群生活在陸地上,一群生活在水裡。

無論是生活在陸地上的馬,還是生活在水裡的馬,身上都覆蓋著許多鱗片,從鱗片的光澤和厚度看來,怕是有龍族的血統。

這些傢伙如果跑到地球上去,大概會被稱之為「龍馬」。要是漢武帝得到了它們,一定會非常高興,專門為它們建設龐大的公園。

嗯……假設他不介意時不時被吃掉幾個馬夫的話。

看這些傢伙那比尋常駿馬更大的嘴巴,以及鋒利的牙齒,就知道它們不是吃素的。

雖然長著馬的外形,但它們大概更多的應該算是亞龍一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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