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爭奪(1/2)
這個衝進來的士兵穿著一件舊皮甲,背弓挎箭,闊劍出鞘,殺氣騰騰。他一雙倒三角眼睛在大廳裡面掃過,無論是那個之前衝進來的瘦高個也好,原本就在大廳裡面的夥計和侍女也好,全都被他的殺氣震懾,別說是開口說話,就連一動都不敢動。
這士兵個頭不高,有些矮矮壯壯的感覺,但他身上那股殺氣卻給他平添了無窮的威勢,讓他看起來宛若巨人一般,令人難以直視。
他握著劍,不急不慢地朝著瘦高個逼近,走了兩步,瘦高個總算是回過神來,急忙逃跑,卻聽見他冷冷地說:「外面是沙漠,你不怕當乾屍的話,儘管逃。」
聽到這話,瘦高個頓時不跑了,愁眉苦臉地說:「我都是要退出江湖的人了,你追著我有什麼用?」
「把你偷的搶的東西交出來,我就不追著你了。」
「那些東西我賣掉很多了。」
「這我不管。」
「那你就是非要為難我了?」
「為難你的是你自己,不是我。」
瘦高個不說話了,眼中漸漸也浮起了殺氣。
他好歹也是個強盜,雖然不是什麼大盜,多少也算是個有面子的人。這個追兵不肯給他面子,那他也只能放手一搏!
這個旅館的老闆跟他認識,也算是道上朋友。再加上廚師、夥計和侍女,五個人打這巡邏兵一個,對方本事再大,也必定能收拾得下。唯一的問題只在於,要死幾個人?
他們這群人可不是什麼豪強霸主之類的人物,充其量也就是尋常鎮子這個等級的「大人物」。一般徒有蠻力的莽漢,倒是能夠輕易糾集二三十個起來,但真正能打的,能有資格混江湖的,這樣的手下,他們一個也沒有。
就像這旅館裡面,老闆手下名義上算是有三個人,可實際上對於這三個人,他一點約束力都沒有。帶著這三個人做買賣發財,大概沒有問題,但要帶著他們跟一個身經百戰的緝兇巡邏兵廝殺,怕是就不行了。
其實……就算是老闆自己,瘦高個也未必有十成十的把握能夠說得動他。只是事已至此,對方既然緊咬不松,那就只好拼個魚死網破了!
他張開嘴巴,大叫:「老萊恩!點子上門了,你要再不出來,這店的名聲怕是就要壞了!」
話音未落,一聲嘆息傳來,一個稍稍有些駝背的中年人拄著拐杖走了出來,身邊還跟著一個胳膊特別粗壯、手持菜刀的大漢。
「你上門就沒好事,我這店開了許多年,這一回怕是要砸招牌了。」
「砍了那傢伙就是!」廚師冷冷地說。
旅館老闆嘆了口氣,什麼都沒說,卻把拐杖一扭一拉,變成了一對短槍。
他的動作宛若發令槍一般,夥計從靴子裡面抽出了一對匕首,侍女也從櫃檯下面拿出了一把彎刀。
面對這五個強盜,巡邏兵的臉色越發的冰冷,卻沒有什麼畏懼之色,只有一股深深地死氣。
「好!我倒要看看,你們準備派幾個人跟我一起死!」
他如此光棍,強盜們卻猶豫了——正如他所說,要弄死這個巡邏兵,不知道要幾個強盜陪葬。做強盜的大多自私自利,要是有天大的好處在面前,他們倒是不介意拼命戰上一場,可眼前並沒有什麼了不得的好處,他們如何捨得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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