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真香警告】(2/2)
像這樣已經在影壇取得成功的人士,的確是沒有必要跑去當歌手。要知道,同檔次的歌星跟影星收入都差不多,都是影星要比歌星輕鬆地多了。
影星是八小時工作制,劇組像伺候皇帝一樣,伺候那些大牌影星。唯恐他一個不爽就要撂挑子。
像萊昂納多憑《鐵達尼號》成名之後,接拍電影《海灘》在暹羅取景。某日他心血來潮,希望要搞個大派對,讓劇組租飛機飛亞美利加,接他那班朋友來派對陪他玩。劇組為了讓他高興,也只能照辦。
但歌手不同。歌手是沒有工作時限一說的。歌手最賺錢的渠道一是唱片銷量,二就是巡演。想要提升唱片銷量就需要跑宣傳,跟巡演一樣都是一場接一場,很多時候,都是直接在車上休息,趕往一個個的宣傳/演出場地。
因此影星比歌星要自在得多。更別提葉勁還是投資人、製片人,一部電影如果大賣的話,就能賺幾千萬美元。這比亞美利加最賺錢的歌手還要厲害。
所以,葉勁不想當歌手,並沒有出乎他們的意料。
……
「那樣的話,唱片會有銷量麼?」葉勁疑惑道。
不跑宣傳,他不認為唱片會有銷量。
「當然會有,只要歌曲好聽就可以。」傑森·貝特曼笑道。
好萊塢的歌手有各種各樣的性格,像葉勁這種不喜歡大肆宣傳,不喜歡搞巡演、商演的也大有人在。但只要歌曲好聽,一樣能取得非凡的銷量。
「可是我雖然學過唱歌,但我不是專業歌手,我的唱功只能算一般。」葉勁擺擺手道。
他的唱功在香江這個人口只有五百萬的城市都不算頂尖,更何況在亞美利加這個人口超過兩億的國家。他相信哪怕隨便一個學校合唱團的學生,都要比他更懂唱歌。所以偶爾客串一下還可以,但正兒八經當歌手,葉勁是沒想過。
「放心吧,你是唱作歌手,不是歌唱家,你的唱功不需要有多好。你聽過鮑勃·迪倫唱歌麼,他的嗓音像砂紙,唱歌還總是跑調,但他卻依然是亞美利加最傑出的歌手。」傑森·貝特曼繼續蠱惑道,「葉,你不知道,這個國家的聽眾對唱作歌手有多麼遷就。只要你寫得一首好歌,哪怕你唱得像噪音,也一定會有人欣賞你的。」
「真的?!」聽他這麼說,葉勁都有些將信將疑。
「當然,你大可以試試,反正你不會吃虧的。」傑森笑道。
葉勁想了一下,點了點頭。
在亞美利加,歌手跟唱片公司是合作的關係,不是員工跟僱主的關係,因此擁有很高的自由度。就算歌手跟唱片公司簽約,也未必就一定要出唱片。
很多歌手幾年都不會出一張唱片,比如麥可·傑克遜,他八三年推出《Thriller》這張專輯,八七年才又推出《BAD》這張專輯,在九一年的時候才又推出《Dangerous》這張專輯,而他下一張專輯《Invincible》則要到零一年了。
既然如此,簽了合約,多賺一些錢,應該沒差。
但為防萬一,葉勁還是請律師幫自己看了合約。在確認了自己的責任、義務,並沒有發現陷阱的前提下,正式跟MCA唱片公司簽訂了詞曲創作人合約,以及歌手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