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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葉勁的強勢要求之下,鄒文淮也只能退讓,允許神話影業參與到電影的發行中。

於是,神話影業就成功坐上談判桌,參與嘉和與東瀛公司的談判。

而事情果然如葉勁所料,嘉和的確在犧牲神話影業的利益,以達到自己得目的。

他們跟東瀛公司合作,是採用分成的方式。

通常而言,東瀛票房分成,院線方面占百分之四十二,製片方和發行方共占百分之五十八。

嘉和、東瀛公司都屬於發行方,其中嘉和應占的比例應該在百分之五左右,而東瀛公司應占的比例應該在百分之十五左右。

神話影業作為製片方,理應獲得百分之三十八的票房。

如此一來,葉勁分到百分之十九的票房,嘉和總計分到百分之二十四的票房。

但嘉和為了銷售更多電影,強行將神話影業的作品,與嘉和的作品打包銷售。並且為了讓東瀛公司接受打包,他們特地壓低了神話影業的分成。

將神話影業的票房分成,由百分之三十八,壓縮到百分之二十。多出的百分之十八分成,又平均分成兩部分,嘉和占百分之九,東瀛公司占百分之九。

如此一來,票房分成就變成了院線百分之四十二,嘉和百分之十四,東瀛公司百分之二十四,神話影業百分之二十。

最終結果,葉勁分到百分之十的票房,嘉和分到百分之二十四的票房。

如此一來,嘉和不僅毫髮未傷,還多賣出好多部電影。

相比起來,葉勁卻少賺了百分之九的票房。

他的《醉拳》現在累計票房已經到二十五億日元,百分之九就是兩億兩千萬日元,約合六百萬港幣之巨。

一部電影就少賺六百萬港幣,而葉勁一年可不止拍一部戲。按保守估計,五部計算,就是三千萬港幣。哪怕打個對摺,也有一千五百萬。

這麼多錢,就因為嘉和的一己之私,葉勁就全賺不到了。

這樣的賠本買賣,葉勁當然是不肯的。

……

嘉和這種【打包銷售】的經營策略,其實並不新鮮。

好萊塢當年也是這麼幹的。

五零年代之前,好萊塢八大電影公司日子過得相當美,掌控制片、發行、院線全套環節。為了保證自己的利益,他們就搞【打包銷售】的策略,把好片和爛片一起打包賣給小影院。

小影院不接受這樣的操作,就沒有電影上映,因此只得含淚接受八大電影公司的欺詐。

八大電影公司藉助這一銷售模式,賺得盆滿缽滿,哪怕爛片一樣賣得出去。而小影院則是過得慘不忍睹,時不時擔心自己要賠錢。

因此四八年,亞美利加正式推出【派拉蒙法案】,要求電影公司的發行業務與院線業務剝離。

與四零年代好萊塢近似的是,香江院線商只有四家,安樂院線只放映外國電影,雙南院線只放映左翼電影,因此中小製片商依賴的只有嘉和、蕭氏。

嘉和。蕭氏既為發行方,又為院線方,占據壟斷的地位。

而香江又沒有類似的【派拉蒙法案】,制裁它們的壟斷,所以嘉和的貪婪不受限制,自然壓榨中小片商,哪怕是自己的衛星公司也一樣。

……

但葉勁卻不想這麼被壓榨。

一年一千多萬港幣,這個虧實在太大了。

他辛苦一年,也不過才賺兩千萬港幣而已。

所以他必須要爭取自己的利益。

「告訴嘉和方面的代表,嘉和想多賣電影我不反對,但不能如此損害我的利益。」葉勁向經理郭征鴻道,「百分之十九的票房份額,堅決不能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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