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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你不是沒想到啊。那還揣著明白裝什麼糊塗?

林之喝了口湯咽下去,「你管好你那邊的人,我這邊基本沒問題。合作初期,總是要磨合一段日子的。」

「真沒問題?」宋意擦擦嘴,輕笑,「你手下好像有那麼幾個刺頭。」

「那可都是我的大寶貝——」林之瞪視著他,「宋意,先聲明啊。手不要伸得太長,畢竟咱倆企業文化不一樣。」

「我只看項目進程,別的決不輕易插手。」

「好,那就這麼說定了。」

在林之的帶動下,兩人來了個響亮的擊(er?)掌(guang?)——

第8章

晚飯後,宋意去了書房。

林之一個人呆著無聊,在公寓裡逛了一圈。從頂層天台泳池閒晃到中層健身房,再到廚房旁邊的酒窖。

沒結婚之前,他是Club的常客。幾個小男友都是在那裡遇到的。

同性圈子很小,線上交友幾乎全是照騙黨和約P黨的天下,酒吧里的又素質參差不齊,只有高門檻的會員制夜店,碰上合意的人選機率比較大。

兩三年下來,朋友倒認識了不少,能看上的卻是寥寥無幾。

宋意完全是個意外。

那天在宋氏金培教育董事長辦公室,憑藉練就多年的觀人Gay達,林之一眼就瞧出端坐在班椅里的男人是同類。

——對方的眼睛在不經意掃過自己時,有小火苗在微閃。和吧檯前那些上來搭訕的一般無二。在這一點上,他從來不會弄錯。

原本是上門興師問罪去的,最後不知怎的,和那人聊完提前預約好的一刻鐘,竟始終沒切入正題,最後不了了之。

第二天,收購合同變成了婚約協議。

不驚訝,有點竊喜,再翻看裡面的內容,又一下氣著了。

防備功夫做得真足啊……一點漏洞都尋不著!

以彼之道還之彼身,林之一口氣加了上百個條款。比初始版本還多出一倍——只要這些條件對方都能接受,他有什麼不敢答應的?

冷淡,呵。長得夠養眼,留著光看也行啊。送上門的合算買賣誰還不做呢。

只是後來,兩人婚姻某生活的和諧程度大出他所料。當時所提的一些原則性問題,如今就顯得詭異加可笑了。

比如第一百七十八則:在不隱瞞對方的前提下,允許出入部分聲色場所(包括但不限於Ido會所)。

Ido會所是林之每周必打卡的俱樂部,尋獵之餘也娛樂消遣。寫這一條時,就為萬一合不來,還能各玩各的。

沒想到,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至少,他今晚去不了。要去得報備。新婚第一周,就到外頭浪?臉皮再厚也開不了這口啊。

更悲催的是,以後想去的話,必須先徵得宋先生本人同意。這是什麼慘絕人寰的條約?!

簡直淒涼到質壁分離。

只能等有機會再提了……還得挑個對方心情好的時候。

林之信步來到底層的影音室門口。想了想,返回酒窖,順來一支紅酒。這才進去打開設備,窩在沙發上看電影。

看到一半,開始犯困。他隨手抓了條毯子往身上一搭。不一會兒,就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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