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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好像還沒保安大哥見識過的場面多呢,聲音瞬間變得熱情:「請問女士您貴姓?」
「我姓元」
「元姐,很感謝您對我們銀行的信任。服務您這種大客戶,我們24小時不休息。如果您方便的話,我們可以派工作人員上門為您服務。」
如果能快速解決資金問題就更好了,元奚還要利用這幾天弄一把槍呢。
「我住在香格里拉,你們如果方便的話,今天就來找我吧。到之前給我打電話,我會讓酒店的專員tony,在門口接你們。」
經理一聽,竟然住的還是帶專員的香格里拉套房,頓時覺得這件事靠譜了。
兩人約定好時間後,就掛斷了電話。
銀行工作人員趕來的這段時間,元奚不準備浪費。
她查看起上次任務得到的獎勵——認主契約。
元奚從來沒接觸過這種東西,所以十分好奇。
心念一動,認主契約出現在手上。
令元奚驚訝的是,認主契約竟然只是一張白紙。
元奚在心裡問系統。
「這個認主契約應該怎麼用?」
系統的聲音響起:「由主人寫下,簽字人需要履行的義務。
注意:必須有類似(認xx為主)的字樣,還不可以是與心理有關的要求,例如要求一個人愛上另一個人。
除了寫下的義務外,簽字人默認與主人同生共死,契約主人不受此限制。」
元奚突然靈機一動問道:「如果我寫了一個與心理有關的要求,還有一個正常的要求,加一些不屬於要求的文字,那會怎麼樣?」
系統機械音回答:「正常要求會生效,心理要求和其他文字不生效。」
「那需要怎麼簽字才行?」元奚期待的問。
認主契約總不至於非要簽大名才生效吧?
不然花上那種小動物,哪會寫自己的名字?
果然,系統的回答如元奚所想。
「簽字時,認主契約整張紙需要展開。並且簽字人要在自願的情況下,在紙上留下痕跡。可以是字跡,也可以是指印,唇印等等。」
聽了系統的描述,元奚突然有個大膽的想法。
她似乎找到了,鑽認主契約漏洞的辦法。
第230章 提高認主契約的價值
認主契約,這種聽上去就很不公平的東西,哪能達到真正的自願。
可鑽的漏洞實在太多了!
而最大的兩個漏洞。
一是簽字人與主人同生共死,竟然不用寫在紙上,而是默認條件。
二是只要簽字人自願在紙上留下痕跡就行,竟然沒有必須是簽名或者蓋指印之類的要求。
這兩點都屬於對認主契約的主人,非常有利的霸王條款了。
元奚握著認主契約的手緊了緊,小心的把其放入符籙空間裡。
她想到了4天後黃藍風的簽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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