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頁(1/2)
將的信,交給她喜歡的王姐姐,靜玉只覺得自己滿心歡喜。
她真的好喜歡王姐姐呀!喜歡的不得了。王姐姐是她從出生以來,見過的最最好看的人了。尤其是王姐姐的眼睛,她盯著就覺得自己渾身都在冒泡泡。
因為她根本就遺不開眼睛。
「哦,那我可要謝謝小靜玉幫我送信了。」
將小缽交給小尼姑,孌姬道,「麻煩小靜玉幫我喂喂下面的魚兒。」
身旁小小的孩子,一邊看著她,一邊給湖裡的魚兒餵食,孌姬坐正身子,撕開了的信。
遞信人名字是張徐思,張徐思算是她來這個世界處的還不錯的幾個人之一。算算時間,他們也有好幾年不曾見過了。
他說,邀請她去參加他的演唱會。希望她不要拒絕。因為距當年她開口十年後,再出娛樂圈的約定,今年已經是最後一年了。這次他的演唱會剛好是他自己的生日,他想見見她。
信封還附帶了一張票,該注意小心的事,上面都說的清清楚楚。
他也真是有心了。
將信重新裝好,孌姬心裡慨嘆。當年她選擇退出娛樂圈的時候,歸去除了當時幾個與她交情還不錯的人知道,其他的她誰也沒告訴。
可她在這裡,還時不時的能收到那幾個人遞過來的東西,尤其是張徐思,他頭幾年的功夫,幾乎隔一小段他就來一封信。請她出去做演唱會嘉賓,怕她萌生出家的念頭,他一直在信不厭其煩的說。
她知道,他喜歡她。可喜歡是兩個人的事,就算有這個身體的願望在那裡,她也不願意將就。
他現在,都已經結婚生子了。那是對他而言,最好的選擇。可孌姬沒想到,他還記得當年她說過的話。
十年之約,你我再聚。她最近還想著出去的事呢,可沒想到,他給了她這樣一件驚喜。
可他請她去唱歌,真的不會砸攤子嗎?孌姬可是知道這句身體的唱歌水平的。
五音不全,真的可以說是很難聽了。
偏偏這句身體的前男友,是香港和大陸都很有名的一個歌星。他們之間分分合合糾纏十幾年,最終以她遠走他鄉為終結。
而另一人呢,在後來結婚娶妻,有子有家。他還活躍在娛樂圈,訪談上所有人問他的事,是當時他和她的愛情故事。
他怎麼說來著?
他和她不合適,他愛過她,可她的性格太烈了,容不得一點瑕疵。
哦!糾纏十幾年,若不是因為一些原因,他們早已結婚。現在說就是不合適了。
那他為什麼還要說一系列與她有關的話,她已經隱居多年了啊!
壓倒王孌姬最後的那根稻草,是一張被偷拍到的照片。照片的標題上大大的『美人遲暮,當年風華絕代的人,竟然面容坍塌』。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