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節:發聲(2/2)
明天的頭條妥妥的就是這條新聞了,已經定死,現在剩下的,就是挖掘出其中更多的新聞和細節來了。
媒體朋友們已經迫不及待地想要進入提問環節了。
眼看著沈歡終於把轉音哥的事說完,已經摩拳擦掌了半天的記者們就要紛紛踴躍提問,卻沒想到沈歡話鋒一轉,繼續說了下去,竟然還沒有結束!
「……今天的新聞發布會除了『轉音哥』的身份問題,還有兩件事要進行宣布,第一件事,就是我將以誣告陷害罪向李立剛先生發起訴訟。」
嗯?
台下眾人盡皆懵逼。
這發布會不就是宣布轉音哥身份的嗎?這怎麼又突然打起官司來了?還有,這個李立剛是誰?娛樂圈中好像沒有聽到過這號人物啊。
只有一些記憶力比較好的人,隱隱然覺得這個名字有些熟悉,好像在哪裡聽過一樣,但真要想一時之間也是想不起來。
沈歡看出了他們的疑惑,非常貼心地為他們進行了解答:「在去年,李立剛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聲稱我性侵他的兒子李志明……」
眾人這才恍然。
原來是**事件的當事人啊,難怪覺得這個名字有點耳熟呢。
「……經過半年多的審判,最終建鄴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定本人犯罪事實不成立,這是判決書。」
沈歡舉起桌子上的一份文件進行展示,閃光燈又開始密集地閃了起來,台下眾人伸長了脖子向上面看來。
「請大家坐在各自的座位上,會場工作人員會為大家發放該判決書的複印件。」
「李立剛先生的行為嚴重損害了本人名譽,對本人的精神和經濟造成了巨大損失,對社會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因此我將對李立剛先生發起訴訟,這是我要說的第一件事。第二件,則是我要澄清,我並沒有吸毒行為。」
「當初的造謠者嚴松已經為他的行為付出了代價,經法庭判決,他在《南方城市報》上進行了公開道歉,這是判決書和當初嚴松進行公開道歉的報紙。」
沈歡又舉起了兩份材料進行展示,閃光燈又是一陣亂閃。
「這些複印件也會發送到各位的手中。」
現場的工作人員開始發放起了他們早就準備好的材料,會議廳內的喧譁聲則是越來越大,眾人紛紛看起了手中的材料來。
沈歡坐在台上,說到這裡後終於暫時歇息了一下,默默地看著台下。
「沈歡」的傾家蕩產雖然沒能扳回自己在大眾心中的形象,但也並不是沒有任何意義,至少在法律程序上,是做出了一些成果的,只是這些東西在他的手中所能起到的效果實在不大。
就拿吸毒的那件事來說吧,他雖然打贏了官司,嚴松也按照判決在《南方城市報》上進行了公開道歉,但是報導刊登的時間「恰逢」一線演員戴然和他曾經的老師決裂撕逼,媒體上鋪天蓋地全是相關報導,所以這篇公開道歉並沒有引起任何反響,在大眾的心目中,沈歡還是一個癮君子。
在法庭判決下公開登報的都這種下場,其他的就更不用說了,也就難怪「沈歡」當初會絕望到去自殺。
但是現在不同了。
沈歡成了現今最大的熱點,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他身上,全國媒體齊聚一堂,這讓他終於有了廣泛發聲的機會和資本,就和另一個世界的潘某明情況有些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