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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三章 三家官司(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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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北宋,因為子嗣的關係,真的不存在什麼爭奪的,北宋一朝,兄死第繼的有,過繼的有,好幾代,都只有一個繼承人的也有。

比如說仁宗,真宗一直都沒有子嗣,在絕望的時候,仁宗出生,他也就成為了繼承人,可是如果沒有仁宗呢,或者說,仁宗當時沒有得到支持,還真的就不好說,誰作為皇帝。

趙信作為皇子,在已經退出的前提下,沒有人會把心思放在他的身上,如果說,只有一個人的話,還有可能,但是8個人,共同的培養,選擇最出色的作為繼承人,這一點,可以選擇的餘地太多了。

孫吉哪怕再怎麼的出色,哪怕是如同狄青那樣的戰神,也沒有生存的空間,跟別說他不是。

狄青這樣的人,說犧牲就犧牲了,北宋的文武之爭,簡直是殘酷到了極點,文人和政客,不會以為,一個絕世名將死了就可惜了,在他們看來,文人才是最珍貴的。

作為一個戰士,失去了戰場那是可悲的,孫吉當然不願意作為趙信的護衛存在,那麼轉向海軍,就是最正常的選擇。

孫吉已經出手了,他作為琉球軍方的最高將領,負責整個琉球海陸軍,已經前往琉球了,薛玉就當仁不讓的接手了孫吉留下來的權利的。

孫吉參加過海戰,薛玉沒有參加過,當時,只有一個人能夠前往,薛玉也沒有意識到,海戰的重要作用,也就沒有參加,實際上,他相當的後悔。

好在,孫吉把整個戰爭的一切,都告知了薛玉,讓孫吉明白了的海軍艦船的可怕。

到了薛玉的這種程度,除非他本人不想,否則,要了解任何一艘戰船的戰鬥力,那是沒有問題的。

在之前海戰之中,風帆的短暫出手,讓孫吉看到了風帆戰艦的可怕,在之後的,也特別的介紹了薛玉關注,薛玉在認真的了解了之後,才明白這個風發汗戰艦的強大。

36個的弩炮,加上了裝填裝置,讓弩炮可以被兩三個人操縱的,這樣可怕的武器,可以越過數里進行攻擊,這是普通床弩無法想像,純鋼製作的弩炮,他個體的強橫,已經相當可怕了,36個齊發,威力絕對不小。

在趙信離開了之後,薛玉成為了軍方的第一人,他在秉承了的孫吉的理念之餘,對於海軍,也是投入了全部熱情。

薛玉的想法,幾乎代表著大部分將領,可是那一艘戰船,最終去了琉球的,連曾經掌控的張忠和都沒有掌握,更別說他們。

軍方一直都在謀求著更多的戰船,可惜之後的3艘,基本上,都改造成了其他的船隻,趙信給出了明確的信號,最近的時間之中,不會支持海軍,薛玉不是一個願意爭奪的人,他在知道了趙信的心意之後,開始退縮了,在定海軍目前的盤子之中,認真的發展。

琉球的開發,除了大量的人員之外,還有軍隊,抽調了定海軍幾乎全部的熟練軍隊,剩下,都是在民兵,還有志願兵之中抽取的,這需要長時間的訓練,才能夠排上用場。

孫吉已經離開,唯一的一艘戰船,也從定海軍前往的琉球,這關係到未來的戰略,無從的反駁,在薛玉看來,他應該吧人訓練好,等待著未來,戰艦的擴張。

或許是太過專注的關係,薛玉把心思更多的著眼於軍隊的訓練,他根本不知道,運河上面興建了這麼多的船廠,還有這麼多的船。

這些船的性能,薛玉不知道,可是經過了差不都一個月的修改,這些船的性能,怎麼也比之前的船強大的多。

薛玉的出售,也代表著軍方的意思,軍方當然希望,這是戰艦,一艘36門弩炮的戰艦,就展現了那麼強大的威力,如果在這個基礎上,再增加十個艘,會形成一個團隊,所展現的力量,肯定是壹加壹大於二的力量,到時候,定海軍在海上,將會不懼怕任何人的挑戰。

軍方的意圖非常的明確,增加海軍的戰鬥力,以應對隨時可能到來的挑戰,這個挑戰,可能是來自於大陸,也可能是來自於海盜。

軍方的加入,讓整個的情況亂了起來,政務方面,工業局是反對的最強烈,他作為工業生產的協調者,很清楚海運對於定海軍工業的作用,他們更希望他投入到運輸之中。

這兩者都是有自己的理由,理由最明確的,就是保障局,整個從定海軍的穩定下來才成立的部門,對於定海軍的各項事務,都沒有多少的管轄權,他的唯一作用,就是買買買。

定海軍是一個島嶼,本身,是沒有任何的產出的,這就決定了,他的大部分資源和原材料,都依託於運輸。

沒有原材料,最多工廠停工,這對於定海軍來說,只是蒙受著工資的損失,可是如果沒有了生活必需品,那個麻煩就大了。

趙信很清楚,未雨綢繆的好處,對於定海軍而言,糧食,生活必需品,這是最重要的東西。

沒有原材料,最多定海軍沒有辦法繼續生產,繼續的創造利潤,可是沒有了糧食,那就可怕了。

定海軍看起來只有一縣之地,這個土地,在北宋看來,最多就是10萬人,實際上,整個北宋中樞,也是這麼看待定海軍的,以為定海軍沒有什麼發展,根源也在這裡。

可是現在的定海軍,已經擁有了200萬人,雖然,常駐丁海軍的微乎其微,可是總人口高達200萬人,這個非常可怕。

哪怕一個人吃兩升的糧食,200萬人,一天下來,就是4萬石,一個月高達120萬石,這個銷量非常的驚人,一旦定海軍的運輸線被堵住,以定海軍的現狀,可能支持不了3個月的時間。

保障局的要求很簡單,不但是現在的20艘船,甚至未來的,一年之間,定海船廠的產出,都必須要納入到保障局,必須到保障局的運力,達到了30萬料以上,才可以解除這個命令。

三個部門,權利不一,可是每一個部門的理由都非常充分,特別是保障局,他們出於整個定海軍生死存亡的高度,似乎更加的有理由。

三個部門,誰也說服不了誰,相互之間,也沒有所謂的管轄權的關係,最終,爭吵不休,甚至影響到了定海軍的辦公效率,在調節幾次的無果的前提下,最終官司打到了趙信的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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