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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九章:霹靂手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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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接收的流民要得到「紅旗軍」給予的五斗雜糧、六錢銀子也得盡義務。

黃漢不會因為當下願意追隨「紅旗軍」出海去關外屯墾的流民占比不高就慣著他們,哪怕只有一家子也要依法辦事。

況且在河南、山陝宣傳一年半載,再有實打實的行為,跟著「紅旗軍」永遠不會餓肚子的神話就會傳遍三晉大地、傳遍秦、豫、蜀,甚至會影響到湖廣、中都鳳陽。

建立了信任度就不愁成千上萬被天災人禍逼得頻臨餓死邊緣的老百姓哭著喊著追隨,在一開始就明確義務,告知所有人得到就必須付出,就是為了便於以後更好的管理。

管理漢人恩威並施很重要,不僅僅用施粥給饑民活下去的希望,還得展示軍威使得老百姓敬畏,抓到搶劫、殺人的匪徒,甚至於混跡在流民隊伍里的流氓、青皮都會召集流民觀斬。

在已經秩序混亂的內地該殺之人真的不少,幾乎每天中午都會有被判決斬立決者當眾梟首。

流民在大庭廣眾之下看見一顆顆大好頭顱滾落地上,被斬匪徒的軀幹還在蹬腿之時,一個個呆若木雞。

原本和顏悅色的宣傳隊員此時一臉嚴肅,他們警告流民不跟著「紅旗軍」去關外屯墾也萬萬不能從賊,否則身首異處就是宿命。

血淋淋的現場教育使得太多流民記憶深刻,「紅旗軍」血腥的一面讓人不寒而慄,想必離開這裡依舊在中原流浪的饑民會把「紅旗軍」不僅僅扶危濟困還殺人不眨眼的形象廣為傳播。

「君子可欺以其方」太迂腐太消極,黃漢相信「不以霹靂手段,怎顯菩薩心腸!」連在大忙時節屯戶找不著幫工之時出動軍人幫助屯戶勞作都按勞取酬就可見一斑。

進入內地剿寇,遇見老實本分的良民「紅旗軍」願意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膽敢出現潑婦刁民,「紅旗軍」也不介意打打殺殺。

明末亂世「君子以厚德載物」很明顯行不通,唯有富國強兵、以法治國,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的法家思想才能夠有作為。

黃漢不是君子,也不是善男信女,不會做爛好人,鼓勵勞動所得,爭取給更多漢人創造勞動機會,為此根本不介意大開殺戒。

少年兵給流民們建立檔案登記了戶口後,採取一戶有二丁抽一、四丁抽二的條例留下隨軍,他們主要任務就是幫著推獨輪車。

介於大明基層老百姓超過五十歲就衰老得不成樣子,「紅旗軍」體系放寬了丁口年齡,不是按照大明律十六歲到六十歲的標準算丁口,而是按照十五歲到四十五歲進行抽丁。

如果有超過四十五歲,自認為身體健壯,又有一技之長且主動願意代替家中少年服勞役的可以破格抽丁,由各地鎮撫官靈活掌握。

比如趕馬車技術好就算擁有一技之長,老車把勢熟悉馬性,揮鞭趕大車也不需要重體力,這樣的人主動服役就大受歡迎。

第一個找上「紅旗軍」的羅名士也被抽丁了,因為他家有兩個青壯年,只不過劉在旗考慮到這是個讀書人,又是第一個接受「紅旗軍」施恩的人,留下他為宣傳隊服務。

不僅僅是羅名士一個人留在宣傳隊,劉在旗一共收了十幾位讀過書、會寫字、開蒙過的青少年,用本地人參與宣傳效果會立竿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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