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動漫同人 > 我的東京怪談 > 第一百二十六章 眼熟的身影(3500)

第一百二十六章 眼熟的身影(3500)(1/2)

目錄

「你說什麼?沒找到嫌犯,就連一個都沒有!?」

北島警視用力一拍桌子,猛然起身,滿臉震驚以及不敢置信地說道。

「是的.....」

站在北島警視面前的警員深深地點了點頭,語氣沉重。

他在一開始得知這消息時,也是難以接受。

然而展現在他們面前的情況,就是如此。

在案發現場,也就是那地震發生的已經坍塌的小山處,竟是連一個嫌犯都沒有找到!

所發現的,只有一些類似於殘骸的存在。

只是數量極為稀少,也根本看不出那曾經是否屬於人類。

警員把這情況一說,北島警視臉上的表情才好看了很多。

哪怕現在他現在還是沒能抓到嫌犯,但是基本可以確定的是,對方,應該沒有從他們的包圍圈中逃出來。

北島警視原本感到震驚的和不能接受的,就是他們廢了這麼大力氣,嫌犯還是從他們的眼皮子底下逃走這件事。

現在看來,他們....

大概是已經死亡了?

「這是現場的照片,請您過目。」

北島警視看著拍攝下來的照片,看著上面的圖像,心中莫名的一陣發寒。

體表的雞皮疙瘩,情不自禁地起了一層。

照片上,碎石滿地,連帶著斷掉的墓碑,滿目瘡痍。

而在畫面正中央,則是有著一截類似於骨骼的存在,十分修長。

只是在那邊緣處,卻像是被腐蝕溶解過那樣,紋路極為粗糙。

骨茬鮮明地刺了出來。

整體的形象也很怪異,不像是北島警視所了解的人類身上任何部位的骨骸。

到了現在為止,絕大多數警員都並不知道,犯下這起案件的到底是什麼東西。

對方的目的,又究竟是什麼。

「對了,在那之前,不是已經抓到了一個嫌疑犯麼?聽說他是自殺了,而且死相還很悽慘?」

北島警視忽然想到了這一點,不禁開口問道。

「是的,只是.....」

警員欲言又止。

「那些照片和記錄不允許外露,需要更高的權限。」

聽到這裡,北島警視也是懂了。

那些照片裡,絕對隱藏著相當大的秘密,當然不可能過於廣泛的傳播。

他剛想說「我可是警視,連這點權限都沒有嗎?」這樣的話。

卻也是突然想到,在這起案件之後,他就要離開這個位置了。

即便現在正是的調令還沒有下達,但這已經是東京警視廳內部一個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警員會欲言又止的原因,也正是如此。

「呵呵.....」

北島警視苦笑了一聲。

這個責任,他是必須要擔負起的!

但是哪怕很快就要離職,北島警視畢竟還是一個警察,曾經也有過熬上三四天的夜,只為了解決一起案件的熱血時期。

他對於這起事件還是格外關注的。

「那麼,那視頻里的畫面,情況已經搞清楚了麼?你們.....打算怎麼解決?」

北島的語氣弱了許多,語氣中更是出現不少頹態,頗有點心灰意冷的感覺。

「視頻是真實的,可是.....」

「在現場,並沒有發現任何那樣龐大生物的身影,就連屍體都沒有!」

警員看出了北島的心情,在心中嘆息一聲,還是開口把這些原本不應該透露的信息告訴了對方。

「至於對方活動過的痕跡,因為整座山體崩塌,不能進行有效的判斷。」

「接下來應該要先控制輿論,至於他們還想怎麼做,我就不知道了......」

警員回想幾秒,突然想起了一點。

「還有一點很奇怪,山體和地面中,竟然好像有某種生物打洞的痕跡。」

「都被啃出了一條通道呢!就是不知道那是什麼。」

「......嗯?」

北島皺著眉,「那不會是有嫌犯逃出去了吧?」

「不會的不會的,那通道里,根本就沒有腳步和別的痕跡。而且要是有人那時候還在山上的話,肯定會被砸死的吧?」

「希望,是這樣吧......」

北島依舊有些莫名的擔憂,總覺得有什麼地方被忽略了。

——————————————

「老姐,你說這視頻到底是真是假啊?」

宮崎蒼介躺在客廳的沙發上,雙手舉著手機放在頭上,單腳高高地翹起來,安逸得很。

由於這起案件的緣故,整個東京的學校,都打算放個兩三天的假期,以防再次出現意外。

「就是那個怪物的視頻?」

宮崎小雪坐在一旁。

只是如果白川晴見到她現在的模樣,肯定會大吃一驚。

因為,現在的宮崎小雪,和兩三個星期前的她,變化還真是不小!

原本看起來很是扎眼的肌肉,竟是看起來消失了不少。

變得瘦弱了——只是這「瘦弱」也只是相比而言,宮崎小雪可還是有將近一米八的身高呢!很多肌肉都還在,就是沒有之前那麼誇張了。

這一點,也是讓宮崎蒼介著實驚訝了好久。

他都以為自家老姐是不是春心萌動,想找個男人了,才把自己身上的肌肉消下去的。

就連這性格,也似乎溫柔許多?

你不是我的老姐,你是誰!?

宮崎蒼介好幾次險些就這麼問出來了。

「是啊,下面的評論真好看。」

宮崎蒼介用手扒拉著手機屏幕,一邊說道。

【當眾嘔吐的記者,真是有夠好笑的呢!】

【女記者が生中継して嘔吐する】

【案發現場(×)】

【特攝劇拍攝(√)】

【一人血書跪求記者嘔吐袋品牌。】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