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夢醒時分(2/2)
對陸彥平的工作,安亦斐感覺很滿意,只有一周而已,所有的框架都已經搭建完成。隨著松本聖子和中島美雪的加入,安亦斐可以放心地在曰本文娛這塊大蛋糕里分一杯羹了。至於收益如同雞肋般地漫畫,對一位其實是老傢伙的人來說,可有可無、興趣不大。
前往台北的飛機上,法子一臉興奮地左看右看,面前的小桌子上丟滿了冰淇凌的殘骸。安亦斐掃了一眼已經裝扮成小公主一般的蘿莉,微微一笑,他已經用一名曰本人的名義給她的父親寫了封匿名信,如果不出意外,法子那同父異母的弟弟就在今年出生,其實也重男輕女的那個傢伙會想通的。
讓他開心地是,被暴力打開的兩台保險箱裡的大量財富。主要是杉浦的那台,裡面有著這個分組幾乎所有資金的票證,他已經全部笑納了,當然,他是化妝去銀行取的現金,而這些現金如今都堆在空間裡,與他想要的文件堆在一起,等回到香港,這些錢很容易就會被轉換成港幣,最少能為安亦斐貢獻出十多幢別墅,而且是半山區的別墅。
洛杉磯的一處房屋裡,林卿霞正在向自己的閨蜜鄧麗筠述說跟安亦斐之間的關係,兩人的笑聲就像是林間的百靈,迴蕩在房間內。
「清霞,有你說的那麼帥嗎?比秦翰還要帥?」,如今的鄧麗筠不到三十歲,正是人生最美麗的階段,兩人滾在一張床上說著屬於閨蜜之間的悄悄話,笑得如同百合花開。
「嗯,他好高,主要是氣質好。跟他一起之後,我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抗拒秦翰的追求了」
鄧麗筠好奇地瞪大眼睛,八卦地問:「為什麼啊?小妮子」
林卿霞捏了一下對方的某個敏感部位,兩人再次笑鬧了一番之後,才回答:「阿斐有股子秦翰沒有的硬朗,這麼說吧,他是華人中的硬派小生,但又比洋人多了一絲儒雅。那樣的氣質對於女人來說,如同在沙漠中找到了可以解渴的毒藥,欲罷不能」
翻了個身,鄧麗筠嚮往地望著天花板,「前幾天在沙灘上遇上了個也是香港過來的男子,他也頗具男子漢氣。但我總感覺他是故意碰我,專程來結識的」
翻身而起的林卿霞用手托著下巴,瞪著大眼睛問:「問了名字嗎?」
「他說他本名叫程元龍,如今的藝名叫戊龍」
林卿霞「撲哧」一笑,「麗筠,我看你是光顧著唱歌了,我知道他,正在追阿嬌呢」,說完翻翻白眼也變成了仰面朝天的姿勢。
「啊?怎麼這樣呢,我看著挺憨厚的樣子」
林卿霞又翻了個白眼,沒再說話,房間裡瞬間安靜了下來。
牽著小蘿莉的手下了舷梯的安亦斐並不知道那位金嗓子不在台灣,但他此行的目的可不止是為了鄧麗筠一個人。
台北的街頭,小蘿莉法子一臉好奇地東看西瞧。而安亦斐卻在極力回憶著前世的訊息。他來台灣主要是為了三個人,第一就是鄧麗筠,可惜不知道人在哪裡;第二則是為了音樂人李宗勝,在他的記憶中模模糊糊記得如今的這位應該是組建了一個小樂隊,在歌廳里唱歌;第三個,那就很容易就能找到,引領了未來很多回憶的另一位金嗓子陳淑華。
鄧麗筠不用多說,這位在港台金唱片銷量第一的位置上待了很多年。而陳淑華的《夢醒時分》、《流光飛舞》等等幾乎代表了一個時代的印記,也是他非常想簽下的歌手。但最主要地是,他想找到音樂人,可以創作歌曲的音樂人,也許香港其他娛樂公司不在意這些人,但作為後世來人,安亦斐卻異常在意他們。歌手嘛,只要長得靚、嗓子是那麼回事就行,但製作人卻是底層資源,怎能不早早地抓在手裡?
「歐尼桑,你又發呆了」,小蘿莉那萌萌的日語引來了附近幾位行人的眼光,讓安亦斐有些尷尬。
「走吧,法子。我們去一家電視台」,安亦斐從來不會小看任何孩子,懂事與否與所處環境有關,比如這個時代的鄉下就有很多大孩子幫助父母照顧一群弟弟妹妹們。所以,他知道法子明白自己在做什麼,她很聰明。
陳淑華如今正在華視做主持人,二十出頭的她面容清秀,而且氣質出眾。此時她正面帶驚訝地望著對面這一大一下的兩個人,「安先生,我已經好幾年不唱歌了,可以問問這位小妹妹是?」
「她叫法子,是我在曰本收養來的孤兒」,等法子用日語喊了聲「姐姐」之後,安亦斐這才微笑著注視著一眼星星的陳淑華,「陳小姐,我認為你只做主持人是在浪費自己的天賦,我很看好你的嗓音和唱功。如果想通地話,可以來香港找我」
如今的台灣所流行的是民謠類歌曲,陳淑華的聲線和風格與之格格不入,所以非常委屈地當了主持人解決飯碗問題。但唱歌是她的愛好和理想,聞言十分動心。
安亦斐加了一把火,由於這是一件單獨的會客室,所以他低低聲音地哼起了一首歌:「你說你愛了不該愛的人,你的心中滿是傷痕……」
不管是對面的陳淑華還是身邊的小蘿莉全都眼冒星星地看著老臉一紅的安亦斐,陳淑華激動地站起身來,「安先生,這首歌……,這首歌應該是女生唱的,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