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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 豪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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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關設在英租界的紫竹林,這是打從前清留下來的規矩。當時海關關稅收入主要用來還洋人的債務,是以雖然海關歸屬中國,可是洋人說了算,衙門也設在洋人的地頭。這是當時英國人靠著軍艦大炮打出來的特權,沒法爭嘴。

等到民國建立,前清的老規矩大半廢除,怕洋人這個傳統卻得到了很好的傳承。前清許給洋人的權力國民政府哪個也不敢收回,海關自不例外,還是歸英國人掌握。

不過眼下的天津海關英國人只擔任管理崗位,具體幹活的都變成了中國人。

按本地人的叫法,在海關工作一律被稱為「混洋事由」。天津是碼頭城市,在海關工作就是這個城市的城隍土地。即便是大商人也要對海關的雇員禮貌三分,是以哪怕是一等一的清廉人物,在這種地方工作一年,也能落個肥吃肥喝積攢下一份豐厚家私。

曹胖子曹錦春就是這麼個混洋事由的主。

他和華子傑是髮小,後來又都吃了公家飯。一個在巡捕房,一個在海關的緝私隊,都算是體面的職業。

華子傑一直懷疑,就曹錦春那個小胖子臃腫的身材和笨拙的身手,如何能抓捕走私犯。要說他最大的優勢,大概就是脂肪足夠厚實,一旦意外落水,靠著自身的浮力,不至於被淹死。

後來華子傑才明白,曹錦春從不曾親自抓捕過走私犯。每個月有人把錢送到他家裡,他便在緝私隊糊弄自己的洋上司,帶著他們下館子、去藍扇子、侯家後……再不就是去俄國人的賭場。當上級需要業績時,他只要說一句話,就有人把走私犯送到他門口讓他立功。

至於那些人是不是走私犯?又是否真的是罪無可赦?總之海關緝私隊說他們是,又有誰能否認?

是以曹錦春雖然做了這職業,卻不曾付過辛苦。收入和名聲都遠勝華子傑,自己還從不曾遇到過風險。

得知真相之後的華子傑,便和曹錦春少了來往。因此當曹錦春主動找到他並且說明來意的時候,讓他著實吃了一驚,這是自己認識的那個曹錦春?

曹胖子的五官相貌沒什麼變化,比當初更胖了幾分,看上去就像個皮球。可是他那雙肉包子眼裡的神采,還有面上的光澤,讓他整個人如同脫胎換骨,靠著這股神采,便掩蓋了身體上所有缺失。

過去的他最多算是一堆骨頭架子撐起來的肥肉膘,可現如今的曹錦春卻讓華子傑覺得這人比自己更為高大。而他的言語更如黃鐘大呂,震盪自己的靈魂,振聾發聵,讓自己的靈魂不住顫抖。

「我們必須給小日本來點顏色,不能讓他們繼續霸道下去。過去他們在關外折騰,跟咱關係不大,咱們該吃吃該喝喝,誰也不礙誰的事。可現如今他們盯上了華北,咱們再這麼混日子,早晚都得當亡國奴!」

飯館雅間內,曹錦春二目圓睜,樣子像是要吃人。捶胸頓足地向華子傑陳述局勢。從小到大,一直都是華子傑給曹錦春講道理,這次居然顛倒過來了。天之道他是從哪學來的這些?這個眼裡只認識洋錢的庸俗之輩,幾時對國家興亡感興趣?

「殷汝耕跟小日本好的穿一條褲子,他自己的媳婦就是日本娘們,這個人當了冀東專員,就是第二個石敬瑭!到時候准把整個冀東都賣給小日本,到時候天津四周的縣城、村子都歸了日本人,本地就成了孤島,絕對待不長久!我這人好吃好喝,五毒俱全,可有一條,不願意當亡國奴!我伺候英國人,那是為了吃飯,他們看著是爺爺,實際是孫子!我怎麼支使他們,他們怎麼走。可是小日本跟他們不一樣,這幫混蛋是想把咱們整個中國給吞了!這是刨祖墳的事,絕對不能通融!」

「怎麼辦?還能怎麼辦?跟他們拼啊!大家都是一條命,小日本也不是三頭六臂刀槍不入,咱們跟他們拼命,殺一個夠本殺兩賺一個!只要有一口氣在,就不能讓小鬼子占了咱們天津衛!」

華子傑看著曹錦春,真不敢相信,這番話居然出自這個自己一向蔑視的蛀蟲之口。本以為他不過是和租界裡大多數吃洋事由的人一樣,沒有廉恥不懂黑白,為了發財可以無所顧忌。

可現在看來,曹錦春的膽色比自己強多了,跟他比自己才是懦夫。不管對方的想法有多魯莽,至少敢和日本人為敵。反過來看自己……與曹錦春相比,自己實在太渺小,也太懦弱了。

自己在租界裡兢兢業業,履行著本分,並以此自傲。可是現在看來,這些事情又有什麼用呢?做得再好,也不過是為英國人出力,對於本國同胞,對於天下大局並無幫助。

論仇恨,自己和日本人有殺父之仇,也有奪妻之恨。那個唐珞伊被日本人撕破衣服的晚上,自己這個巡捕能作什麼?號稱維護法律尊嚴,卻連青梅竹馬的女人都保護不了,連殺父之仇都不能報,還有什麼臉面立於天地之間?所維護的法紀,又有什麼作用?

華子傑額頭上的汗越來越多,不住地拿手帕去擦,與外面依舊寒冷的天氣毫不搭界。

曹錦春道:「我知道單絲不線,孤樹不林,渾身是鐵打不了幾根釘。這事不是我單打獨鬥,是和一幫人一起干,都是咱的同學。少英、樹斌,對了還有連珍。你還記得吧?連樹斌他妹妹,那時候咱們去他們家寫作業,連珍切了西瓜先給你吃,還幫你挖西瓜子。」

「過去的事了,還提來作什麼?」

「她還沒婆家呢,這幾年你沒聯繫她,人家可沒忘了你。這次拉你加入,是我的提議,連珍可是第一個響應的。」

華子傑不打算跟他繼續這個話題,主動把話繞開:「這些都是好人家的子弟,不是有自己的產業,就是有體面的工作。你們湊在一起做什麼?組織募捐?」

「募捐?那是去年的事了。當時大家覺得反正是在長城打仗,日本人的炮彈落不到天津,捐點錢捐點糧食,就算是抗戰了。提起來有面兒,自己也心安理得。現在不行了。小日本已經鬧到了冀東,再出點鈔票糧食不頂用,得動點真格的。我們現在用這個!」

曹錦春將拇指和食指比了個手槍的造型,把華子傑嚇了個魂飛魄散。

這幫人都是自己的同學、玩伴,家境都還不錯。對他們來說,搞到武器的難度比普通人小得多。可是一幫少爺、大小姐拿著手槍去抗日?不需要別人評判,華子傑就知道這是送死。

「我們又不跟日本大兵硬拼,就是給他們使絆子,給日本人找點麻煩。我們殺的主要是那幫為日本人出力的漢奸。咱們中國人多地廣,小日本一共才幾個人?只要沒有漢奸賣國,累死他們也別想把中國怎麼著。殺幾個漢奸,讓其他漢奸不敢給日本人效力,小日本的日子就難過,這便是抗日。」

華子傑以往只知道抗日需要在戰場上殺人,此時才想到在城市裡殺人,一樣也是抗日。想想寧立言,便想到他手刃竹內大造的情景。他在城市裡殺人,而且殺的還是日本人,可見在城市裡殺日本人的事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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