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使功不如使過(上)(1/2)
寧立言在軍統學習過審訊方面的課程,前世也不缺少這方面經驗。最難對付的是那種一言不發的對手,這種人意志堅韌,縱然把美國教官教授的手段用上,最後也往往只能得到一具屍體。只要犯人肯開口說話,不管是罵人還是東拉西扯,對審訊者來說都意味著成功。從這個男子向喬雪叫罵開始,寧立言就知道他撐不了多久。
果然,沒用多少氣力,這男子就挨不住,乖乖招認:「我姓胡叫胡殿坤。平時在三不管的把式場賣藝,這對拐子是我師門的兵器。可是我做這事跟我師門沒有半點關係,你別為難他們。」
寧立言不置可否,繼續問著:「是誰主使你行刺?」
「沒人主使我行刺……我說的是實話!是警務處的趙長官讓我來幫著搜集線索,沒讓我行刺……」
胡殿坤怕了寧立言的刑訊手段,只好有一說一。他在三不管賣藝和英租界原本沒什麼關係,三年前在賣藝的時候和日本浪人發生了口角,他一時氣不過給了那喝醉的浪人幾下狠招,自己就惹下了殺身大禍。多虧趙歆從中斡旋,把這件事化解掉,從那開始胡殿坤便欠了趙歆一條命。
趙歆是個作風正派的警務人員,不會因為錢財或是女人與人結下仇恨,又在英租界工作,胡殿坤這筆人命欠款似乎沒有機會償還。直到這次的失蹤案,趙歆主動聯繫胡殿坤,才讓他看到一絲報恩的希望。
不管外人怎麼看,胡殿坤自己確實是想要報恩,並且準備為趙歆犧牲性命的。何況這次還不是讓他送命,只是找一些東西這就更是義不容辭。他在接受任務時問起了趙歆,為何放著警察不用,卻用他這麼個二把刀。
趙歆也不瞞他,把自己和寧立言爭一個位置的事和盤托出,最後說明自己讓胡殿坤找東西不是為了這個位置,而是為了保證東西在自己手上不落到洋人手裡。
寧立言和哈里斯談話一個多小時的事在整個警務處已經傳開,大家對這件事的看法不同,不過有一點共識:寧立言肯定和老洋人哈里斯是一頭的。
趙歆一開始並沒跟進這起失蹤案,對這起案件沒當一回事,當廖伯安把案子交給寧立言後,他出於好奇也看了案卷,才知道這件案子背後牽扯的問題遠比自己想像中嚴重。不光是一家四口的下落,更涉及到前清宗室存放在滙豐銀行里的東西。
他不知道那裡面是什麼,但是從租賃保險柜的費用分析,這些東西價值不會太低。現在哈里斯也介入了,就更堅定了他這個看法。洋人都是無利不起早,哈里斯肯定是惦記上了保險柜里的存貨,寧立言為了當副處長,絕不會顧念祖宗,如果案件始終由他負責,這些東西最後肯定落在英國人手中。
因為老師的原因,趙歆對於前清宗室並無好感,可是不管怎樣,終歸還都是國人。他們的藏品最後落到外國人手中,這怎麼看也不是好事。趙歆此時已經把當副處長的需求放在了第二位,保護中國人財富才是他第一要務。
通過在滙豐銀行的關係,他大概搞清楚了印鑑的事。只不過他這個朋友身份有限,接觸不到印章圖形,趙歆也不知道印章具體樣子。便想了個相對笨一些的辦法:把所有印章都拿在手裡。
作為廖伯安的衣缽弟子,趙歆的才具也不差勁。他得知寧立言沒去滙豐提貨,認定印章也不在寧立言手中,便沒在警務處的證據室下功夫,把注意力放回了事發的小洋樓。
胡殿坤雖然不是專業的飛賊,但是也有一身飛檐走壁的本事,趙歆對於錫克巡捕的巡邏路線和時間一清二楚,有他做配合,胡殿坤潛入也就變得容易。至於他裝成日本人乃至行刺,其實都是自己的主意與趙歆無關。
胡殿坤在戲班幫過忙,練過「矮子功」,能夠讓自己偽裝成身材矮小之人。趙歆提醒他別留下痕跡,免得引來麻煩,他卻想到可以通過痕跡製造麻煩。如果能讓寧立言把矛頭指向小日本,那就是說書先生說過的二虎競食,自己的恩人就能如願以償成為副處長,也算是自己報恩。
為了避免拿印章的事被英國人發現,趙歆特意指點過胡殿坤一些反偵察技巧,胡殿坤貌粗心細,對於這些知識掌握的很迅速。不但在找東西的時候做到小心,觀察的也細緻。一進入房間就發現有人來過,抽出匕首本是自衛,看看人走沒走。等發現寧立言之後,又動了殺機。
江湖人思想單純,覺得殺了寧立言自己的恩人就沒了競爭者。將來案發大不了以命抵償,總歸也是欠了趙警官的。只是沒想到寧立言的本事遠比自己想像中大得多,不敢拿出本門兵器的胡殿坤竟然占不了上風,再到喬雪加入就成了階下囚。
一如寧立言預料,胡殿坤也沒找到印章。他在這棟房間裡的時間有限,後來又想要給寧立言和日本人製造仇恨,精力主要用於清掃古董,並沒有找到印章所在。今晚上來,本打算繼續找,沒想到變成了一場廝殺。
喬雪的眉毛一挑,美眸之中顯露殺機:「趙歆!好啊,他不仁在先就別怪我不義了!」
「你要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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