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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8章 送禮記(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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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聽朗多的意思,好像劍蝶還不止一個?

「你有證據嗎?有證據的話,直接交給杜馬斯就行了。」

「我只是見過他們跟外公司的人見面,並沒有證據,但我可以對上帝發誓,我說的都是真的。」

發誓?王浩安對此並不信任。

有的人一諾千金,不需要說什麼誓言,哪怕是喝醉了說的話都會承認。有的人整天發誓,結果都是屁話。

「我知道了,這件事你還是去找杜馬斯吧,公司的事情,全權交給他處理了。」

「王先生,你來波士頓時間也不短了吧,可有品嘗過這邊的特色美食,我定了一家米其林餐廳,請王先生務必賞光。」

「不必了,我不太習慣這邊的食物。」王浩安冷冷的拒絕了。他想吃什麼,還用下屬請客嗎?

再說了,許多美食都是當地人喜歡,就像華夏的美食也一樣,許多人根本不吃辣,還怎麼吃川菜、湘菜?

「王先生,我這……啊!」

朗多一看王浩安不接受他的邀請,於是就想拿出自己準備好的禮物送給王浩安,結果手還沒從兜里拿出來呢,就被衝過來的保鏢撲倒在地上。

「放手,我只是拿給王先生的禮物,進門前你們不是檢查過麼!」朗多臉被壓在地毯上,十分的狼狽。

保鏢從朗多手裡搶過那個小盒子,冷冷的說道:「我是否告知過你,手不要放進口袋或者伸進衣服裡面?」

保鏢當然知道誤會了,但還是要把責任推出去,而且還能在僱主面前表現一下。

「這個是你送給我的?」王浩安看著盒子裡一個翠綠的扳指,他對玉石並不懂,而且這個一般為古物吧,現在人可很少有戴扳指的。

「是,我從別人手裡買來的一件屬於華夏的古董,希望送給王先生。」

王浩安玩味的看著朗多:「拿著你的東西,可以離開了。」

這人腦殘吧,公司是我的,你來給我送禮,想要留下,這樣的人我能放心用嗎?送禮也是該送給杜馬斯或者舒立華才對啊。

不過這倒是也給王浩安提了醒,那兩人在審核員工的時候,該不會也徇私吧?他之所以讓兩個人負責,就是讓他們互相監督,可難保他們相互之間給個面子,回頭還是得去看看。

至於這個朗多,不管之前工作能力如何,但希望通過送禮留下,那就一定不能留。喜歡通過這種手段公關的人,而且拿出來的東西還比較貴重,那一定會想辦法將錢賺回來。

這件事他也不打算跟杜馬斯或者舒立華說,看看他們審核好的最終名單上,是否有這個朗多。

朗多被丟了出去,王浩安也大概猜出來,這個人是怎麼通過外面那兩個保鏢檢查,走到他房門口的了,恐怕也是給了保鏢好處。

特麼這什麼保鏢啊,也太不敬業了,看來還得自己培養幾個人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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