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重生商海 > 第813章 利益為先

第813章 利益為先(2/2)

目錄

這類網站中,在全球做的最好的主要是兩種,一種的菠菜類的網站,另外一種就是成仁網站,這也是全球網站數量最多,比例最大的。

甚至許多網絡技術的最先應用,都是在這類網站,一些收費模式,也都這類網站創造出來的。

這些在華夏不合法,但是在歐美許多國家是合法的,就算不合法,也有一些人會選擇登陸,因為這裡面的內容吸引力非常大。

王浩安在美利堅那邊,也投資了一些相關的網際網路公司,這在美利堅很常見,許多富豪都有投資相關產業的經歷,包括了一些在福布斯榜單上的大佬。

只是王浩安做的比較隱秘,就像他在華夏投資的這些公司一樣,許多人都不知道王浩安間接持有了這些公司的股份,評估王浩安資產的時候,也就忽略了。

當有一天爆出來的時候,人們就會發現,王浩安早就是實至名歸的華夏首富了,甚至在全球,也已經能排的上前三十。

王浩安開始還有些擔心丁壘他們吵起來,畢竟那網絡三劍客是網友給起的名字,實際上那三人關係並沒有多親密,他們是競爭關係嘛。

丁壘的公司上市最晚,但表現的最好,丁壘在公司的權力,也是最大的,是控股大股東,而張超陽和王智東他們倆並沒有公司的控股權。

他們也在相互學習,希望可以憑藉自己的優勢產品,進入對方的優勢產業,但實際上這個太難了。

王浩安不覺得他們之間一定無法合作,就像前世許多同類產品的競爭,尤其是網際網路類的,最終都走到了一個終點,那就是合併。

他們一直在競爭用戶數量,拼命的做GG推廣,但實際上消費者也會覺得很麻煩,就比如那時候的滴滴、快滴,手機上有必要同時安裝兩個同類軟體嗎,一不小心弄錯了,也會比較煩。

當兩家公司合併之後,大家才發現一件事,原本還有一些能跟他們競爭的對手,竟然都消失了。

也就表示兩家公司聯合壟斷成功,然後一合併,一下子就掌控了超過九成的市場份額,做到了事實壟斷。

在許多行業中,都有聯合壟斷的例子,網際網路行業也不例外。

還有一些情況,就是雙方競爭來競爭去,發現大家都不賺錢了。他們付出的成本太高,效果也差強人意,一旦不大力推廣,就有可能被對方壓制,算來算去都虧。

只要合併,推廣力度就可以下降,沒有競爭對手了啊,那麼伴隨著成本下降,利潤提升,他們也就都賺到錢了。

在公司經營中,永遠都是利益為先。他們這些公司的掌舵人,實際上除了丁壘,都沒有真正的控股大股東。

那些大股東,也會要求他們保證公司利益,保護股東的利益,也就是要賺更多的錢。

看著一些人已經約著明天去公司談合作了,王浩安露出滿意的笑容,以後在華夏的IT網際網路行業,沒有誰能打敗他們了。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