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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目的達成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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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這些股份,他都跟大佬表態不要郭氏集團了,付出多大的代價啊,雖然他不表態,貌似也沒希望得到。

王浩安說還有很多賺錢的生意,但那些生意跟他郭繼傑可沒啥關係,他覺得還是抓住眼前的最好。

王浩安回到辦公室,李思華就直接說道:「一千五百萬港幣,其中一千萬是注資,五百萬給你個人,繼傑在安傑公司的股份增持到百分之四十九。」

「安傑公司成立才多久,資產也才多少,這麼短的時間,你能得到這麼多的利潤,還有後續源源不斷的利潤,還有我們郭氏集團的友誼。」

「李先生,一千五百萬港幣,合RMB也才一千萬左右。這筆錢換取將近百分之四十的股份,你覺得我會答應?安傑公司的盈利能力,還用我再多說嗎?」

「我剛才的條件很清楚,五百萬RMB注資,五百萬RMB給我,給你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你真想多要股份也行,加錢吧。」

王浩安端起茶杯嗞溜一口,小趙怎麼回事啊,招待別人的茶差點就算了,我喝的怎麼也是這種?

回頭提醒一下,給他們普通的龍井就好了,名氣大,但精品少,給我的杯子裡,一定要泡最好的雨前龍井。

李思華又開始說什麼他們的優勢,比如有管理經驗,比如公司遇上風險,他們可以有資金支持,比如開拓渠道市場等等。

但王浩安就是一步不讓,因為這公司真的值這麼多錢。李思華說的那些可以算是無形資產,若是王浩安自己跟對方合作,或許也就答應了,但現在不是還有郭繼傑麼。

郭繼傑是公司的股東,到時候公司遇上困難,郭家還真一點都不幫?給資金什麼的,郭秉雄或許還要考慮,但幫忙開拓渠道市場什麼的,幾乎沒什麼直接成本,郭秉雄還會吝嗇嗎?

這些是無論王浩安降不降價,都能得到的好處,那他為什麼還要降價?他給郭繼傑的已經夠多了,如果不是他需要一筆錢做點其他投資,當初都不會答應讓郭繼傑有增持股份的機會。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雙方終於是談妥了。

注資港幣一千萬,王浩安個人得到七百萬港幣,郭繼傑在安傑公司的股份增持到百分之四十九,並且繼續擔任法人。

七百萬港幣,差不多等於五百萬RMB,這筆錢足夠他做那份投資了。而安傑公司得到了七百多萬RMB的注資,公司的擴張也可以同步進行,他未來也能賺到更多。

大家各退一步,皆大歡喜的局面。其實主要是雙方都不想耽誤時間,時間拖得越久,變數就越大,所以才會談的這麼快。

當簽好協議之後,雙方都鬆了一口氣,目的達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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