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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英格蘭的地方制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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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官服完全是按貴族衣飾改過來的。

首先是兩層的白色袷衣,十分貼身,袷衣上有十幾個扣子,扣子基本上都是鑲金的,而袷衣襯裡有細帶可將瘦腿褲上端與之相連接。

而寬身外衣呈黑色帶著流金,穿在袷衣之外,衣領將兩耳覆蓋,頸後衣領蓋過後腦,下部裙衣拖至地面,這時期的斗篷用一組扣子固定在身上,外觀為圓弧形,又長又寬。

而頭上帶著的是愛德華特意為他們設計的圓頂硬禮帽,這是是毛氈帽的一種。

歷史上這是在1850年由英國人詹姆斯·寇克發明。

起先設計的出發點是利用硬式材質來保護頭部,但在19世紀後期開始普及,主要原因是這種圓頂硬禮帽有些類似上流社會配戴的高頂絲質禮帽,而且價格又比較便宜。

所以,衣著時尚,有風度的實習官員們,騎著大馬,在警察的護衛下,開始在倫敦主幹道上遊走誇耀。

道路兩旁也圍起了各色群眾,競相爭看著新出爐的青年官員們。

而打扮光鮮亮麗的實習官員們也打動了一波波少女的心。

這種直晃晃地在倫敦所有人中炫耀,著實讓實習官員們出了一把風頭,極大的滿足了他們的虛榮心。

而此刻,這一幕不知道被多少父母看到,直接讓他們心裡升起了讓自己兒子讀書的念頭。

「嘿!夥計,這是幹嘛呢?這些人怎麼回事?」

漢姆看熱鬧看到好好的,突然身邊冒出了這樣一句話打攪了他的興致。

不過他扭頭一看,說話的人穿著打扮與他一樣,都是麻布衣服,風塵僕僕的,而且體型比較瘦弱,眼神里透露出一股精明的味道。

漢姆知道,這是從各地來倫敦的小行商,雖然看上去跟他差不多,但是家產恐怕比他多了不少。

作為首都人,也是英格蘭最大城市的居民,哪怕比較窮,但是漢姆還是昂起頭,打心底對他感到不屑。

「這是國王陛下用考試考出來的新官,不是按出身選的,裡面基本上都是我們這些平民百姓!」

「嘖嘖!以後他們都是官了,與我們不同了!」

漢姆雖然瞧不起他,但是他的性格一向比較老實,還是給他講解了一下,隨即就閉上了嘴巴。

一旁聽得仔細的瘦弱行商此時卻低著腦袋,不知道在琢磨一些什麼。

跟他一樣,來自各地的商人們也不知道在想什麼,但是這個消息卻迅速的傳遍了英格蘭,蘇格蘭,法蘭西,德意志,西班牙……

這是熱鬧的一天,倫敦的人民對於這一天感覺很特別,但是不知道這是什麼原因。

但是有見識的人卻知道,這是一扇大門的開啟,一扇通向上流社會,與國王貴族一起商量國事的大門被打開,平民階級開始活躍於政壇。

而此時,我們的愛德華陛下,哄完小蘿莉睡午覺後,自己也躺在床上,開始了自己的思考。

再舉行完這個英格蘭的科舉後,他準備讓這些人再倫敦各廳里實習半年,再派遣當地方工作。

而倫敦市政府成立,以及英式科舉,都是愛德華改革英格蘭地方做的準備。

此時英格蘭的地方體制具體的情況很簡單。

當時,地方政府有郡、百戶區、村三級組織。

郡有國王任命的郡長。百戶區有國王任命的百戶長。

村則由教會或莊園控制。

郡和百戶區最主要的職能是司法審判。郡法庭每年開庭兩次。百戶區法庭每四周開庭一次。

郡長和百戶長分別主持法庭。每個自由民均可出席法庭,參與審判。其後,逐漸演變為土地所有者才出席。

由於英格蘭實行土地分封制,某些大片土地屬於封臣(大貴族)或封臣的封臣,即小貴族。這樣,便使原來的行政區劃與貴族封地交錯混亂。一般來說,郡和百戶區仍有法庭,但貴族也設有法庭,為封君法庭。有的封君法庭代替了百戶區法庭。

到亨利二世時期(1154年-1189年),國王授權御前會議通過巡迴法官對地方法庭和封君法庭實行監督,並受理上訴。御前會議實際上成為全國最高法庭。

而在此之前,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除了封君封臣的封建義務關係外,幾乎沒什麼聯繫。巡迴法官的設立,則開始干預地方司法。

郡和百戶區,在創立之初,基本上是個司法單位。其行政職能,是逐漸獲得的。

在這個過程中,由自由民或土地所有者組成的法庭,也逐漸演變為地方議會。

郡作為行政部門,負責徵收稅款、維護治安、安排地方各種公共事務等等。

郡議會則選舉國會議員和本郡主要官員,如稅吏、王權辯護官和監察官,有時候,甚至還會選舉郡長。

可以說,都鐸王室得以控制地方,主要靠郡長,治安官,星室法庭,以及巡迴法官來維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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