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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休斯.史密斯男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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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世紀的規矩,貴族效忠於冊封的貴族,流行著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這條鐵律。

而附庸須在戰爭時率領軍隊隨從作戰,所以國王就沒有長備軍隊,還有就是國王也養不起呀!

中世紀時期,國王與貴族共同管理國家。國王分封大貴族於各地,貴族須效忠於國王,而大貴族又分封小貴族,一層又一層,從而構成中世紀整個國家的統治基礎。

而貴族的順列依次為:騎士——男爵——子爵——伯爵——公爵——國王。這是整個英格蘭的統治力量,理論上騎士與國王地位相同,國王也不過是個大貴族而已,當然這也是理論上。

大家發現沒有,為什麼沒有侯爵呢?

伯國:county,公國:duchy和侯國:margravate。

這些封建體系始於法蘭克王國宮相鐵錘查理時期。法蘭克國家的爵位原本不可世系,但在加洛林王朝滅亡後,擁兵自重的地方爵爺們則趁機割據一方發展世襲制,形成後來的國中之國(早期德意志的中央集權得以維持,他們的公國很晚才出現世襲制)。

中世紀最常見的就是伯國,伯爵count/earl原來是指日爾曼各國王的左右手,被分封地方鎮守一方的地方長官,這些地方長官集司法,軍事,稅收大權於一身,漸漸形成伯爵這一封建階層,分封時給予很大權力,也成為封建體系中的高層,所封的地區就稱伯領,可以初步類比為中國唐朝的節度使。

而在王國解體後他們擁兵自重建立獨立的伯國。

在英國,公爵的稱號在愛德華三世後才誕生,是用來封給王子的,實際上與伯國相同,只是表示地位稍高。此外,東歐和南歐的國家受神聖羅馬帝國的影響較大,他們的很多地方領袖受皇帝賞賜的公爵頭銜而也稱公國。

公爵的位階僅次於王子,公爵所統轄的領地稱為公國。公國有較大的權力,公爵在自己的土地上行使司法仲裁,稅收權力,同時保有自己的軍隊,公爵下面可以繼續分封更小的領主,諸如子爵,男爵等。

公國,伯國,侯國都是由國王直接給以分封,實際上主權就像東周的諸侯國一樣隨天子的勢力而變化。

其後子爵和男爵領土太小,不再稱國。

侯國的概念一般在德國才有,指的是那是頻繁交戰的邊境,為此在那裡專設一個侯國軍事區,侯國的首領是侯爵marquis,最著名的兩個邊區侯國是布蘭登堡(後來形成普魯士)和奧地利邊區(德語中是東方邊區的意思,後來成為哈布斯堡家族的基地)。其他封建國家後來也偶爾出現侯爵稱號,但是一般作為一種補充而很少分封。

簡單得說事實上侯爵一般是指邊區伯爵。他們因為邊區戰事緊張,所以地位不同尋常,因此提升為侯爵。因為是邊區,自然比通常的伯爵數量少了。當然也有其它原因,但這是重要的一條。

回歸正題,還有一點就是亨利八世是個好大喜功的國王,他的國王生涯中,幾乎就是在戰爭中度過的,所以在他的身邊,很有機會獲得功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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