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三章處置(下)(2/2)
見此,愛德華十分淡定地插著話。
「主教閣下,如果沒有了金幣,那就出讓一些教產給他們吧!」
「是,陛下!」布蘭奇主教有些委屈地答應下來。
「那麼,就將教產的三層轉讓給貴族們,作為補償,而我獲得其餘的三層,剩下的四層就你們自留吧!」
愛德華裝模作樣地思考一下,隨即朗聲說道。
一旁的貴族則是恨得緊咬牙根,但臉上卻仍是一副淡定的模樣。
也怪不得他們如此,去年愛德華與他們的協議中,七層歸他們所以,三層歸國王。
而這次,七層變為三層,剩餘的四層則依舊就在教會的手裡,雖然他們之前已經奪取了一些土地,但這三層依然無法讓他們心滿意足。
接下來,幾位貴族和布蘭奇主教對三層教產做出了詳細劃分,包括土地和商鋪。
再之後,愛德華就與他們三個貴族和一個主教做出了以下的協議!
第一條:蘇格蘭全體貴族及蘇格蘭人民,無條件的接受愛德華六世陛下和瑪麗陛下的後裔為王位的繼承者,並且效忠於他們指定的王位繼承者……
這條是為了重申王室的繼承權,以及愛德華自己的合法權。
第二條:愛德華陛下以及瑪麗陛下,有權任命蘇格蘭各地的地區主教,並且不得接受羅馬及任何人的命令……
(這一條是為了將各地的教權收回王權中,加強對教會的控制力)
第三:凡涉及達到十先令及其以上數額的案件,必須交由由國王陛下設立的王室法庭作為審理,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阻撓……
(這一條是效仿亨利七世,由司法入手,逐漸將貴族手中的權利,並且更加易於接受!)
第四:蘇格蘭將不再接受來自於羅馬的任何教義和喻令,並且將全面支持安立甘宗的教義,回歸吾主真正的懷抱,並且確定愛德華陛下及瑪麗陛下為唯一的領導者,延至其繼承者……
第五:蘇格蘭地區不得出現任何反抗王室的人及組織,違者處叛國罪……
第六:各地貴族及教堂,乃至於個人,不得擁有超過以下規定的私兵,並且貴族私兵不得擁有火焰及弓弩,違者處叛國罪
伯爵:五百人,
子爵:三百人
男爵:兩百人
爵士、騎士:一百人以內
個人:五十人以內
(蘇格蘭的這樣標準,比英格蘭的貴族幸福太多,寬鬆了許多,而貴族們也猶豫了一會,也就同意了,最主要的原因則是,平常他們也沒那麼多錢保持這些規定的數目。)
第七:蘇格蘭成立國家陸軍,軍隊人員來自於各個貴族,每個貴族需將一半私兵交給國家,並且領導者為蘇格蘭國王,軍費只需支出一半。
第八:各個貴族應當,也必須居住於倫敦六個月,並且出席上議院四次會議,如若未達成標準,則進行罰款,如若嚴重,則削處爵位。
第九:蘇格蘭貴族只需繳納如同人一半的稅務,但其必須效忠於國王陛下。
第十:蘇格蘭商人貨物進出英格蘭,無需繳納關稅,享有普通英格蘭人同樣的標準。
第十一:蘇格蘭不再通用拉丁文,而採用英語。
第十二:蘇格蘭不再採用自己的貨幣和度量衡,而採用英格蘭同樣的標準。
第十三:蘇格蘭任何人不得侮辱國王陛下,或對國王名譽進行毀壞,違者處以應有的懲罰。
第十四:蘇格蘭貴族應當按照傳統,在應當的時候,聽從國王的王令,出動必要的軍隊進行跟從、幫助。
第十五:任何貴族都必須到紋章局進行登記,沒有登記的貴族將不被承認。
…………
總共二十五條,這些都是愛德華掌控了蘇格蘭的支柱,或者說是框架,在幾年內,不會出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