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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尖正對他的傷口。

洪曉光又嚎了一聲,敢怒不敢言,被迫從迷夢中醒來,加快進度。

沒過幾天,有個人找上洪曉光。

他自稱能夠讓洪曉光脫胎換骨,令他得到杜蘊寧,也不需要洪曉光支付任何報酬,只要事成之後,與他瓜分袁家。

他對洪曉光說,袁家的財物,洪曉光全部都可以拿走,自己所要的,就是袁家的房子,那棟袁公館。

凌樞:「他是誰?」

洪曉光:「我,我不知道,他讓我喊他老闆,什麼都不肯告訴我。」

凌樞:「外貌打扮呢?難道他天天蒙著面?」

洪曉光:「那倒沒有,但他面容普通,平時一襲長山,我也不知如何形容……大約四五十的年紀,與我說話的時候,也很客氣和藹,但如果我不照他的話做,他就會懲罰我。」

凌樞忽然打斷:「他是不是經營一家咖啡館,姓李?」

洪曉光:「你怎麼知道?但他其實不姓李,我不知道他姓什麼。」

李老闆。

新月咖啡館的主人。

歸國華僑,家在南洋,兒女雙全,家底豐厚,咖啡館不為賺錢,只為找點事做,左鄰右舍,沒有一個不交口誇讚。

但這些,都可以偽造。

一個人想要偽裝自己的身份,有時候甚至連口音外貌說話方式舉手投足都能改變,更何況他僅僅是在別人眼裡塑造了一個好人的形象。

凌樞還記得,他跟岳定唐去咖啡館打聽杜蘊寧生前的事情,李老闆還熱情招待,知無不言,甚至就連他們詢問夥計,對方也沒有打斷,讓他們得到了洪曉光的住址,從而發現洪曉光這號人物。

此人根本就是挖了個坑,又一步步把他們引到坑裡來。

與正文沒一毛錢關係的小劇場:

沈人傑:我是一個工具人。

洪曉光:不,你是一個燈泡。

沈人傑:那你呢?

洪曉光:我是一個炮灰……

第29章

起初,洪曉光不知道此人正是經營新月咖啡館的李老闆,他只當這人腦子有毛病,但是當對方大手筆直接為他置換了一身行頭,帶他去理髮修容,又為他租下恆通路36號作為寓所時,洪曉光就開始有點相信他的話了。

雖然恆通路36號的寓所並不高檔,但這已經是洪曉光住過最好的地方,牆壁粉刷乾淨,屋裡亮堂堂,還有架子床和衣櫃。

從前下雨時,他原來住的舊屋子甚至會漏水,補也補不好,只能拿個臉盆在床上接著,夜裡聽著滴答雨聲入睡,醒來也許還會發現胳膊多了個傷口,那是夜裡被老鼠咬的。

這樣噩夢般的回憶,再對比李老闆為他置辦的這些,就如同地獄到了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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