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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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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根本不經說,果然立馬就嚷嚷起來。

凌樞逼問:「那是誰殺的!」

十二面露慌亂:「我、我不知道!」

凌樞:「你不知道,那你就是兇手!到站之後,我們會將你連同贓物交給當地警察局,而真正的兇手將會逃之夭夭,你替他背鍋,還很可能要被槍斃,值得嗎?」

十二帶著哭音:「我真不知道他跑哪去了!我們上火車之前說好的,他殺人,我幫忙掩蓋清理,幫他拖延時間,只要下了火車,他就走他的陽光道,我也立馬卸了差事回老家!」

凌樞:「但現在火車還沒到站,你指認他出來,還來得及。你仔細想想,人可能藏在火車上哪個地方?」

十二喘著粗氣。

他想不明白,自己僅僅是動了貪念,答應幫萍水相逢的老鄉一個忙,怎麼就變成殺人嫌犯?

頭頂的電燈晃得他眼暈,幾乎生出幻覺。

身下的火車轟隆震動,冰冷的木板半點也不舒坦,也許就像剛剛那具屍體躺在地上的感覺一樣。

這個念頭一閃而過,他打了個寒戰。

「他、他應該是在第三車廂去了!」

「帶我們過去,你也許還有活命的機會!」

十二不是南京人,他是東北逃難到南京來討生活的。

南京雖不比上海繁華,但畢竟是首府,南來北往,四通八達,想找份差事也很容易,十二輾轉幹了幾年之後,才混上這份在火車上打雜的差事。

若是他肯吃苦,嘴巴又能說道,再過幾年,說不定就能升上車僮,也就是列車員。

但這樣的機會很寶貴,他每日辛勞,又要補貼家用,自覺苦得不能再苦,每每咬牙忍下,夜半淒涼。

直到幾天前,他在天津前往南京的列車上,認識了一個名叫斗笠的老鄉。

斗笠在十二被乘客為難時,幫他解了圍,兩人一來二去就混熟了,斗笠告訴他,自己其實是在等一樁買賣,一樁一本萬利的買賣,只要做了這樁買賣,從此之後海闊天空任逍遙,根本不用再看人臉色過日子,就算不能大富大貴,回老家置幾畝良田,娶個媳婦也不成問題。

十二動心了,一隻腳就上了賊船。

斗笠說的這樁買賣,就是殺人買賣。

他接了個買賣,要殺一個人,從南京到天津的列車上。

此人身上攜帶巨財,殺人還能順便劫財,只要熬過火車上這段時間,等下了火車,立馬就能消失得無影無蹤,絕對如同大海撈針,讓人再也找不到。

膽小的十二想要退卻已經來不及,在斗笠的威逼利誘下,他答應幫斗笠清理現場,藏匿屍體,拖延時間,而斗笠則會把死者身上的財物分一些給他,讓他下半輩子衣食無憂。

在去三等車廂的路上,十二結結巴巴,將前因後果大致描述出一個輪廓。

而凌樞和岳定唐則將這個輪廓大概還原出脈絡。

但整件事還有許多不明晰的陰影,需要他們進一步找到答案。

嘈雜,窒息,煩悶。

這是三等車廂給人的視覺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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