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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時,槍響了。
子彈來自另外一邊。
斗笠慘叫一聲,應聲而倒,手裡的匕首順勢被岳定唐奪走,砰砰兩聲槍響,被火車鳴笛蓋過。
凌樞走過來,把槍頂在他腦袋上,用一種輕快的口吻開口。
「你叫斗笠是吧?我們不想殺你,但如果你再亂動,傷的就不僅僅是腿了,人全身上下,多的是可以打,又不會致命的傷,反正你的命不值錢,讓你慢慢疼死,也不錯,你說呢?」
傷口在汩汩流血,斗笠冷汗直冒,只能嗬嗬喘氣。
岳定唐直接上手搜身。
凌樞則大步去察看阿財的情形,片刻之後搖搖頭。
斗笠身上的東西很多很雜。
除了搜出一本用厚布包裹的書本之外,還有幾塊大洋,一些零錢,一把匕首,甚至還有一顆手榴彈。
岳定唐將厚布一層層打開。
幾片白色的薄片映入眼帘。
巴掌大小,手摸上去,有些冰涼。
非金非玉非竹。
那是什麼?
「是象牙。」
凌樞當先叫出名頭。
他的手指跟著摸過來。
一個個細如米粒的字體就雕刻在薄薄一片象牙上。
「象牙雕經?」
在象牙雕經下面,還有一疊更加輕薄的金箔,形狀比之前十二拿到手的還要完整精美,價值自然也非同日而語,金箔上面同樣也有雕刻,但字體太小,看不清楚,恐怕得在光天化日之下才能端詳一二。
「這些東西,你從哪裡盜來的?」
斗笠咬著牙關不說話。
「啊!」
下一秒,凌樞直接踩在他腿部的槍傷上。
對一個能接連殺死兩人,心狠手辣的人,他沒有必要施以任何仁慈。
「斗笠兄弟,你再不說,這條腿恐怕就要廢了,你要是招了,我們就給你包紮,等下車了給你找個警察局送進去養傷,也許還有條活路。」
斗笠閉了閉眼。
「這是我從,從那個姓張的人身上拿的!」
「姓張的是誰?被你在化妝室殺死的人?」
「……」
「你怎麼知道他身上有這些東西?這些象牙雕經又是什麼來歷?」
「他原先是當鋪朝奉,喝多了就愛吹噓,有一回我正好與他隔壁桌,就聽見他給同伴吹噓,說自己遇到個冤大頭,手裡有不少好東西,起碼能賣上好幾棟洋房,半輩子都不愁吃喝,等他把東西忽悠過來,就徹底發了,我當時手裡急需用錢,就上心了……」
斗笠的聲音越來越低,凌樞又輕輕踹他一腳,對方痛叫一下,方才又提高聲調。
「他離開奉天之後,我就一路跟著他,從奉天到北京,又從北京到南京,他見了不少人,好像是為了兜售手裡的寶貝,身邊還總有人,我沒找到機會下手,就想到這火車上,然後就、就是你們看見的了!」